“你什么也靠给我”这是他的豪言壮语。“在敌人眼皮子底下,竟像一个没事人”是他的英雄气概。“浑身没有多少肉,干瘦的像老了的鱼鹰”的他却有着高涨的爱国热情。他,在抗日战争中凭借这自己薄弱的力量保护着家乡,保护着芦花荡!
一个年近60岁的老头子,有着短短的花白胡子和晒得干黑的脸。即使这样,他还是能够在敌人的眼皮底下自由的穿梭。按常理说,他应该到后方过着普通人的该有的生活,让我吃惊的是他却像青壮年一样,英勇善战,无所畏惧,浑身有着想打死小日本鬼子的劲儿。
他有着让人可歌可泣的爱憎分明的精神。他对素不相识的大菱二菱非常亲切,但因为自己的一时大意让大菱受了伤。他斩钉截铁地对女孩们说:“他们打伤你,留了这么多血,等明天我叫他们十个人流血!”老头子对女孩们非常亲切,却对冷酷无情的日本鬼子恨之入骨。张他的意识中:中国人才是白洋淀真真正正的主人,这里容不得其他人在这片土地上撒野!
他有着强烈的自信心。每一次执行任务,他都不带一枪一炮。他坚信自己有丰富的对敌经验和水上本领。但同样是因为这些,使自己过于自信,放松了警惕。在这次护送女孩进部队的任务中让大菱受了伤。“我没脸见人”,一句简单而真切的话,说出了他对大菱的愧疚。
鱼香、米香、荷花的香,编织着芦花荡的靓丽风景;像要滴落下来的星,白绸子似的水鸟,迎风飘撒的紫色芦花,这是芦花荡的色彩。这份美丽与娴静是属于中国人的,不是外人可以肆意剥夺的。孙犁的《芦花荡》是抗日战争时期的独特记忆。孙犁笔下的老头子是个没有豪言壮语的英雄,是那么的朴实无华,是那么的机智勇敢!在此之前,我一直认为战争只有残酷与血腥,是不会像芦花荡这样的如诗如画,是芦花荡改变了我对战争的看法。
老头子他虽然过于自信,但我觉得他是个真英雄,毕竟“金无足赤,人无完人”。
中国人傍“土”为生,“乡土中国”更是极其生动的囊括了当今的中国。
费孝通先生说,“土”并不是个贬义词。中国人的最根源便是靠着一方土地生活,“土气”也从而扎根在了心里。
我并不是农民出生,但也或多或少的接触这“农民”这一阶级的人。农民是中国社会的基础,也是中国的特色。就像西方国家很难意会到那些拿着锄头的人,身上有着的独特魅力。无论是古代、近代还是现代,无论是和平年代还是革命时期,中国的血脉大多还是流淌在农民的骨子里。
我所认为的“乡土”,是个别具风味的词,这让我联想到艾青的《我爱这土地》。“乡土”既是中国的土地,也是中国的风味;既是物,也是情。中国大半辈子都在土里扎根,也是这一方土地孕育了一方人情。在农村里的乡土情,能把几户原本互不相干的人家串起来。毕竟村子就那么大,农民的性子永远比不得商人的弯弯绕绕。
当今时代的发展,农村也逐渐成了城市的修饰。我常听人拿农村人和城里人做对比,比没两下话语中的嘲讽之意毫不掩饰。城里人有作为,城里的孩子学习成绩好,城里人有教养……但殊不知中国人本就是农村出身的。农村人心思直,没那么多弯弯绕绕,农村的孩子勤劳能干,身子板硬。其实没有聪愚之分,只是较比的方面不同罢了。反观人情世故,中国人骨子里原有的热情好客,却被城市的忙碌扫得一干二净了。我不认为应该带着异样的眼光看待“土气”这个词,同样觉得农村和城市应该是平等的。
总的来说,中国人是含蓄的,是有秩序的,是有“礼”的。这本书以浅入深出的方式将中国社会剖解出来,且又富有生活气。既是通俗易懂,又值得一读。
初读鲁迅先生的散文籍《朝花夕拾》的时候,便见识了鲁迅先生的佳作《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是一篇透露出鲁迅先生心声的散文——批判旧封建社会的专制教育制度以及鲁迅先生心中的强烈不满。
散文讲述的是鲁迅先生小时候的乐园——百草园,在这里,有恐怖有趣的美女蛇,鲁迅先生认为这是他自由的天地,有美丽的植物还有可亲的小动物,这里有鲁迅先生美好的回忆。但是后来,鲁迅先生被迫到三味书屋读书,百草园也就卖给了别的人,浓浓的书香弥漫了整个三味书屋,这里没有百草园的活泼,也没有百草园的乐趣,这里的是严肃,是认真,让鲁迅先生的心灵也随之改变。他恨封建的教育制度,但是他却很敬佩他的老师,在他的影象中,他的那位老师是个博学,和蔼可亲的忘年之交。
这片文章淋漓尽致的描绘了百草园生动美丽的景象以及三味书屋给鲁迅先生的压抑的感觉,生动而又形象地描写了饿鲁迅先生在快乐过后的苦恼,体会了鲁迅先生的对封建社会专制制度的强烈的反抗,这也是带领他走向文学道路的一个重要的条件。
在三味书屋,鲁迅先生曾今请教过老先生关于”怪哉”的故事,但是被老先生一口拒绝了,并要求鲁迅再也不能对他提这么”无关紧要”的事情,只是让他一味的学习,仿佛认为他就是神一般地聪明,可以完成他不止的任何任务。他很苦恼,只好在课堂上画画,时不时地和那些同学溜出去,去玩耍。
我不知道我应该怎么形容他的童年生活,说他快乐呢,他的快乐也没有延续多长的时间。他想念他的百草园,却不得不捧起那难懂枯燥的书。他这只风筝被一根长长的线给束缚着,不能高飞。
读完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鲁迅那想念快乐的心理,那活泼的眼神,在我的心里飘荡着,飘荡着……
我读了美国作家海明威获得诺贝尔奖的小说,《老人与海》的故事,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书中讲的是,有一位老人常年独自一人在海上打鱼,经历了千辛万苦,终于从海中钓起了一只非常大的鱼。他把鱼头和鱼的上半身棒在小船边上,但是在返回的途中,遇到了庞然大物的鲨鱼,老人使出了浑身解数和鲨鱼搏斗,最后鲨鱼将一切鱼身上能吃到的肉都吃光了,最后只剩下不到一半,尽管鱼肉都被吃光了,但什么也无法摧残老人的英勇斗志。
老人与鲨鱼搏斗,勇敢的面对挑战,不畏惧困难,永不言败,使我们很受感动,让我们明白了“不管做什么事都不应该被困难所压倒,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做不屈不挠的斗争。
自从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做事情总是马虎,把能做好的事情总做不好,该做对的题目总是大意,所以决心改掉马虎的毛病,在期末考试的时候,我做每一道题都格外仔细,果然,我考出了满意的成绩。
我相信,以后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只要我们勇敢的面对,坚持到底,没有什么事是做不到的。
《边城》营造了一个使人难忘的美丽世界:立在半山腰的白塔,宽约二十米却清澈透明的小溪。但书中的人物,却比这美景更令人难忘。
《边城》讲述了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虽然以悲剧收场,我却喜欢书中的每一个淳朴善良的人物:
翠翠的爷爷。当了一辈子的船夫,却从没有收人家一分钱。这要是换到现在来看的话,我们有可能会觉得这样的人不存在,不过,在书中,老船夫的形象却十分真实。他淳朴的形象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的每一个带着一点儿“傻气”的行为,使人发笑,端午节时,为了坚守岗位,将翠翠一个人扔在了城里头;将自己的烧酒分给别人喝……我在觉得好笑之余,也对他更加喜爱,喜爱他淳朴善良的心。这也许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之一吧。
文中淡化了钱的意义。即便是最有钱的顺顺,也是十分慷慨。可见,文中的边城是一个重义轻利的地方,没有一股浓厚的商业气息,使人觉得轻松。随着金钱的淡化,全书的主题也更加突出。全书中的淳朴的人情给人留下的印象也更深。于是,一个个鲜明可爱的人物形象便留在了我的大脑里:热诚质朴的杨马兵,豪爽大度的顺顺……他们都是美好道德品质的象征,都体现了理想人生的内涵。
大老和二老的兄弟情义也让我觉得很感动。当二老向大老说出自己的心事之后,兄弟两人并没有反目成仇,而是通过“公平竞争”来分出胜负。这也体现了书中的人物淳朴的特点。
故事虽最终以悲剧结尾,却留给了人们遐想的空间“也许明天就回来!”读到这一句话,令我无尽感慨。我不禁为作者巧妙的构思所折服,只一句话,就让故事的结局使人容易接受了许多。这样一个结尾,让人意犹未尽。
读边城,是一种享受。边城里的文字处处是鲜活的,处处是淳朴善良的风味人情,却每每读起,都会不由自主地忧伤,为主人公的命运,也为淳朴善良的人情的消逝而忧伤。在现在这个被钢筋水泥包围的城市里,还有多少拥有这样的品质的人呢?
闰土长大后之所以过的不好,是因为他没读过书,没有知识。
文中有句话: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四角的天空。这句话中的“院子”便是学校,就是说“他们”和“我”都在读书。而闰土没有去,他在海边。
像闰土这样的生活乍一看很有趣,很自由。所以作者当时很羡慕闰土的生活。
但这样的生活带来的是什么?闰土长大后过的好吗?不好。他这时的生活很困难:多子、饥荒、苛税。他本也不可能过好。因为:福祸相依。闰土儿时的生活为福;长大之后的生活为祸。
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例子。
如我自己。三年级寒假时,我一直在和爸爸攻克数学;因为当时我的数学在主科中是垫底的,所以攻克起来很困难:放假之后,我每日起床后就几乎离不开学习桌半步,三年级下册的数学课本终日不离桌面,接着便是四年级上册的。那时提前学数学对我来说像是在走一条坑坑洼洼的路,可走这条路的我是个瞎子:一步没走好,掉进了“坑”里,好不容易摸索着爬上了“坑”顶,一抬脚又是一个“坑”……我就这样艰难地走着这条路。可以把这看作“祸”。
这所谓的“祸”渐渐有了效果。我的眼前渐渐有了光亮,使我看到了周围的环境,看清了哪是“坑”哪是路。数学提前学习容易多了,开学后听课、做题都变得轻松多了。我学数学的路变得畅通无阻,而这一切的“福”,都是缘于三年级寒假的“祸”。
又如《塞翁失马》。故事的顺序大概是这样的:丢马——马带骏马归——骑马摔断腿——躲过招兵。换成“福、祸”顺序为:祸——福——祸——福。并且,上件事中的“祸”造就这件事中的“福”;这件事中的“福”又引出下件事中的“祸”。故事中,塞翁一直在说:“这不一定是祸(这不一定是福)。”就是因为他懂得:福祸相依。
福与祸是一件事的两个面,有福必有祸,有祸必有福。此两者不能独存,它们是相依的。“祸,福之所倚;福,祸之所伏,孰知其极。”这就是:福祸相依。
听爸爸说我小的时候,喜欢看书,只要一有时间,就会去他的书房里“捣乱”,找几本认为不错的古典名著来阅读。说是阅读,倒不如说是浏览:毕竟当时的我才8岁,只会看那些插图,是看不懂它的内涵的。可也就是这些栩栩如生的插图,让我爱上了古典名著阅读。
8岁时,第一次翻开了《红楼梦》,那微微泛黄的书页,似乎被我的前人翻阅过很多遍。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幅幅人物的图片,画上的女子,明眸皓齿,胜似天女,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在脑海里留下了《红楼梦》好看的印象。
10岁时,初学文字的我再一次看见了《红楼梦》,咬着手指头,却怎么也读不懂。繁琐的字体,枯燥的文字,让我理解了《红楼梦》的含义,那就是:乏味。
13岁时,偶然间听到同学在讨论《红楼梦》中的故事情节,令我意外的是,我竟然对他们所说的情节没有丝毫的印象。回到家里,我在书架的最上一层找到了它,可它早已被尘土遮盖了模样。坐在窗前,我带着疑问翻开了它,第一页,仍是那些女子微蹙黛眉的模样,我冲她们微微一笑,便扎进了《红楼梦》的海洋。这回,我用我这13年来学到的知识读“懂”了它。在这里,我明白了林黛玉和贾宝玉相爱却不能相守的无奈,也气愤林黛玉不敢爱的软弱,更惋惜她郁郁寡欢,泪尽命绝的悲惨命运,同时也憎恨王夫人等人扼杀他们爱情的残忍。这一切,让我明白封建是多么可怕,甚至有些庆幸自己生在了二十一世纪,不用囚禁在“女子无才便是德”这句话中。也正是因为时代的不同,我才能和男孩子一样坐在教室里学习,分享知识的快乐。
14岁时,应老师要求赏析《红楼梦》,这一次我又有了新的感受。开始羡慕作者的才华横溢,把人物刻画得如此传神,宛若真人站在你面前一般。想象力还那么丰富,情节曲折跌宕,让我不得不叹服。
如今,我15岁了。再一次坐在窗前,拿起《红楼梦》,不知道又会对它做何诠释。不过我相信《红楼梦》一定能给我全新的感受,让我体会到它更深一层的含义。如果有一天,你偶然看到了这篇文章,何不尝试着去体会一下《红楼梦》的意味悠长呢?
红楼梦,梦断愁,情字何解。
两情悦,终不守,阴阳隔绝。
近日读老舍的《骆驼祥子》,带给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祥子把车卖了,钱就跟流水似的,哗哗地往外流,怎么也堵不住”,从虎妞离世,祥子卖车开始,祥子的梦想基本宣告破灭。而在最后,小福子的死讯,像一阵急流残忍地冲去了祥子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像一只阴森的长手掐折了祥子的最后一丝念想,像一把快刀毫不留情地斩断了祥子唯一尽自己所能好好上进生活下去的希望。从那开始,祥子开始堕落,他吃喝嫖赌,他随波逐流,实际上,此时的祥子不再是祥子,而是一个仅仅在大街上游荡的行尸走肉。
其实祥子在此前还有机会,许多人会说,如果他再圆滑变通一些,不为曹先生看家守户,而是自己带上积蓄逃跑,或许,他的钱就不会被孙侦探卷走,或许,他的目标就能实现。
但是,木已成舟,没有或许。
实际上,祥子的梦想很简单: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安分守己的拉着车,不关心其他事情,只求温饱。祥子的梦想不是像某些人那样轰轰烈烈,他仅仅希望能够自食其力,不为外界所烦扰。
祥子错了。他正如同和他同龄的许多人一样,如一匹桀骜不驯的烈马,好高骛远。在那个军阀混战,统治黑暗的年代里,一个普通的下层市民,想要脱离当时那等级严密,高等阶层拼命压榨下等阶层的年代里,祥子的“有一辆自己的车”的梦想,简直难于上青天。最终,在不同人的欺压下,一个想凭借自己力气吃饭的,创造属于自己生活的个体劳动者,就这样在不可抗拒的黑暗势力的打击下,走上了堕落的道路。精神上的毁灭,终于把祥子这个“铁打的”人的“铁打的”精神给碾压得粉身碎骨。
当然,这些都是我们后人的总结。祥子,这个虚构的人物,作为当时旧中国亿万万劳动人民的缩影,向我们反映着当时的社会现状。祥子的愿望就像农民拥有土地的愿望一样,仅仅是一个普通劳动者希望获得生产资料的简单愿望,但是这个简单的愿望,在当时的社会状况下,只会是一个奢望。在他实现愿望的过程中,他历经了三起三落,饱经摧残与委屈,他希望脱离车厂的约束,独立自主,过上属于自己的生活,但这些终不可得,最终祥子由一名优秀的人力车夫堕落成一个行尸走肉。祥子的悲剧不是偶然的,他是当时那个变态的黑暗社会的牺牲品,或者说,当时那个黑暗社会,是祥子堕落的催化剂。
是一个曾经以为几乎不可能抓不住,未料,它早已因为时间,或者是命运,逃脱了我们的追求之手的梦。
菲茨杰拉德借用尼克的眼睛,旁观了盖茨比从满怀憧憬地追梦,一步步愈靠愈近,却在快要触到的时候突然间像泡沫一样应枪声而碎的过程。如其书名所述,盖茨比的确是了不起的。他出身卑微,靠欺骗赢得大家小姐的芳心,然后凭着他的努力和敢赌的胆量兑现了他的谎言。即便听到那些每周来他家赴宴的世俗之流肆无忌惮地传播有关他的蜚语,盖茨比也毫不在乎的继续款待他们,而仅仅反驳不相信他曾就读于牛津的怀疑者。他的确不必在意,因为他的财富足以掩瞒不够光鲜的过去。
然而,了不起的盖茨比似乎注定不是属于这个污浊势力的上层社会的人。不得不说,他很幼稚,幼稚到把别人早已忘怀的梦一年又一年地还藏在心里。
文本中随处可见盖茨比对黛西的一片痴心。但我并不认为他是真的如此迷恋黛西这个人。他不过在潜意识里认定了自己迷恋黛西。在他获得财富之前,“黛西”意味着它曾经被上层社会接纳的“辉煌历史”。这段美好的经历刺激他不择手段去赚钱,奋力跻身上流。他成功的每一步都在为他心中名为黛西的雕塑添砖加瓦。不知不觉地,“黛西”的分量变得巨大,大到成为他的精神支柱。即使在盖茨比扬名立万之后,他也只能习惯性地把这个梦做下去。可以说,在他日复一日的幻想中,“黛西”已被抽象成他所渴望的一切的美好。她是火,她是光,她是他奋斗一生的意义。
其实毋庸置疑,这个梦早就死去了。只是盖茨比太忠于最后一点零星的希望之火,所以才无暇记起这个现实,继续执著地企图扑向火焰的光明,却不幸地——其实又是注定的,奔赴死亡。
在这场闹剧中,唯一知晓真相的就是“我”了。尼克本是生活平淡而随性的普通人。意外地,他成了富商邻居最后的“好友”。这件事与他并不相关,他不过是因一点沾亲带故的联系而牵扯进来。尼克充当了一个清醒的旁观者的角色。当主角们纷纷失去了一些东西然后沿截然不同的轨迹开始新的人生,唯独他的轨道固定不变。仿佛一切清零般续着之前的生活走下去,不过是交的新女友又没了,而他依旧不悲不喜地无所谓着。
或许,尼克是你也是我。无论从性格还是才能上来说都乏善可称。他不是什么搅动大局的角色,而仅仅见证着别人的风起云涌。然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继续循规蹈矩的生活。
但我总觉得,这样是不够的。
生命只有一次,就当令它艳如花卉,既限时美丽,就放手追逐一次梦想。哪怕明知是愚蠢的无所济事的扑火,至少好过一辈子像工蚁般重复周遭其他人的动作:于己,找不出记忆可回望;于他人,亦无存在感可言,就像从来没活过一样。
盖茨比每晚在岸边望见的点点灯火给他坚持的力量,他眼里容不下其他的光亮,只知道奋力振羽飞向对岸。可惜,盖茨比这种沉重的感情不是追求世俗爱情和欢愉的黛西所能承受和理解的。起初,她以为找回了从前众星捧月的青春韶华,欢快地沉浸在盖茨比的爱中。但是,在汤姆和盖茨比二人的严加追问下,黛西重又变得摇摆不定。她可能爱过他们两个,又或许谁都没爱过。她只想享受被宠爱的浪漫,不愿承担任何责任和麻烦,也不想做令人头疼的选择。她的世界里,自己才是最重要的。所以就算撞死了汤姆的情妇,又间接害盖茨比命丧枪下,她也终究没有站出来说出真相。黛西未必是个小人,但一味逃避的行为证明,她是一个自私的“懦夫”。可凡人谁又不是如此呢?只识目前寸光,在对价格的权衡比较中蹉跎一生,就此失去价值。
作者在开头就为这部小说做了总结:“盖茨比本人到头来倒是无可厚非的,使我对人们短暂的悲哀和片刻的欢欣暂时丧失兴趣的,却是那些吞噬盖茨比心灵的东西,是在他的幻梦消逝后跟踪而来的恶浊的灰尘。”盖茨比是悲哀的。不是因为他的梦的破碎,是因为作者所说的那些“恶浊的灰尘”。他的豪宅始终那么热闹,却又始终是空虚的。人们彻夜歌舞喧哗,但并不认识坐在角落的主人盖茨比。尽管他身边从来不缺不请自来的客人,可他又实实在在是孑然一身。连他的同伙也想尽办法推辞不去他的葬礼,难怪那个睡在图书馆的怪人亦会感到诧异。盖茨比结交甚广,却没有真正的朋友和真正爱他的人。但,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他不会在意这些。他忙碌一生的所得向黛西炫耀过,他心中的光芒磅礴地迸发过。最后在他失望地苦等黛西不得时丧命,倒也避免了彻底的绝望。这样也就够了。在我看来,盖茨比在失败的结局下或许已算达成了他的愿望。
火光终究熄灭了。燃烧残留的灰烬掩盖大地。不要紧,盖茨比本就不是恶浊世界的火光所能照亮的。扑火,在于扑之前喜悦的一瞬,而不是接近后的失落。如今,他在这灰烬上起舞,同情地俯视着脚下的世俗人间。他浑身焕发着耀目光芒,我知道,那是会做梦的人才会有的光芒。
今人读《鸿门宴》,往往抑项扬刘,说项羽有勇无谋,女人心肠,不该放走刘邦,以致后来败走垓下,皇帝没做上,连命也丢了,真是大傻一个!其鄙夷不屑之情,溢于言表。而对刘邦则赞美有加,说他有头脑,会办事,能屈能伸,皇帝本该他做。英雄被视为傻瓜,小人倒成了崇拜的对象,美丑错位,善恶颠倒,实令人匪夷所思,不胜感慨。
项羽本是一个英雄,这是古之定论。但项羽又不是一般的英雄。且不说巨鹿之战破釜沉舟的勇敢,垓下之围以一当百的豪气,自刎乌江笑迎死神的从容,单说他在鸿门宴上的表现,就令人心曳神摇,感佩万分。项羽闻听刘邦欲王关中,勃然大怒,着即发兵击之,这是他的率直而非霸道。二人虽有怀王之约,但刘邦侥幸入关破秦,未建大功而欲私自称王,毫无愧疚之心,实非正人君子所为。刘邦前来道歉,项羽不仅予以原谅,而且当即说出了告密者,这是他的磊落而非卤莽。过能改之,善莫大焉,焉能斤斤计较之?
只有以诚相见,才能尽弃前嫌,和好如初。大敌当前,岂容内讧?樊哙私闯军帐,恶言相向,项羽不仅不计较,反而酒肉款待,这是他的大度而非愚钝。樊哙为救其主,敢做敢当,可见其忠;生吃彘肩,可见其勇。忠勇皆备,堪称好汉。项羽壮之,可谓好汉惜好汉。刘邦不辞而别,实属无礼,项羽不仅不在意,还网开一面,助其逃脱,这是他的仁义而非不智。刘邦毕竟是义军主将,劳苦而功高,如若杀之,实属不仁不义,与秦始皇的暴虐又有什么两样?勇敢,豪放,从容,率直,磊落,大度,仁义,这就是历史上项羽,一个集世间伟大人格于一身的人杰。这些伟大人格如日月经天,光华四射,令人眩目,使人心仪。这是他为人的大人格,作为一个英雄的大人格。也正因如此,他才成了一个出类拔萃的英雄,一个具有帝王气质、君子风范的英雄。
项羽的人性美还在于它的本真和纯朴。 项羽是一个大人格的英雄,但仍然是一凡夫俗子,具有人之常情。兵败垓下,退守乌江,走投无路之际,一句“无颜见江东父老”,让我们窥见了他心底最真实的一面,这里有他的自责,有他的反省,更有他对江东父老的深深歉疚。他宁死不肯回江东,源于他的自尊,也是他心地善良的诠释。他爱江山更爱美人,而且爱的轰轰烈烈,荡气回肠。他是一个硬汉子,但也有软弱无助孤寂难奈的时候,也需要女人纤纤细手的抚慰,也需要爱情的滋润。一幕“霸王别姬”,把一个男人爱的情怀爱的无奈展露无遗,让人心碎。他一把火烧了阿房宫,大火三月而不灭,虽然有些过分,但我们可以理解。
秦的暴政,已经天怒人怨,彻底埋葬这个罪恶的政权,是人心所向。熊熊燃烧的大火,无宁是他心中的怒火,他在宣泄对暴秦的愤怒。分封诸侯,他不做王侯,不做皇帝,做了个徒有虚名的“西楚霸王”。别人都忙着抢地盘,而他却衣锦还乡,陶醉在乡亲们赞美的旋涡里。他在乎的不是实惠,而是名声,如同小孩做游戏,要的就是名分。他敢爱敢恨,心地透亮,活的本真而洒脱。 这是项羽的小人格,一个平凡人所具有的善良纯朴的本性。 项羽,一个洋溢着人性美的英雄形象!
项羽本来应该创出一番惊天动地的伟业,泽被后世,名垂青史。 但他生不逢时!他的优秀品质,没有帮助他成就大业,反而成了他的致命弱点,被他的对手利用,以致功败垂成,遗恨千古。鸿门宴上,除掉刘邦还不容易?一个手势,一个眼神而已,但项羽愣是没这样做,他相信了刘邦的花言巧语。在卑鄙奸诈的小人面前,高尚者鲜有不失败的。这并不值得奇怪,因为这是一场不对称的战斗,如同一个职业拳击手面对一个不守规则的市井无赖,二者的道德水准差距太大,根本无法对决。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历代的皇帝老儿,无不心狠手辣,奸诈多端,刘邦原本不就是一个乡里无赖么?
我们往往把项羽的悲剧看成其性格的悲剧,这是对英雄的蔑视和侮辱。项羽的失败不是他个人的过错,而是源于社会的黑暗无序、百姓的愚昧无知、道德的粗糙低劣。他的大人格过于美好了,以致不能被那个时代所接受。他的诞生,实是时代的错误!我们不能以成败论英雄。成者为王败者为寇,是统治者的欺世盗名,是庸俗小人的势利偏见。项羽虽然失败了,但他仍然是一个英雄,一个光彩夺目的英雄。刘邦虽然胜利了,但他仍然是一个小人,一个十足的小人!
黄钟被毁,瓦釜雷鸣。好人受欺,小人得志。这是人性的异化,审美的错位。
今天,刘邦一类的奸诈虚伪之徒仍然大行其道,被顶礼膜拜,项羽这样没有城府心地善良的英雄,仍然被揶揄,被歧视。历史的脚步已踏入了二十一世纪的门槛,但人类的思想还停留在公元前的蒙昧时期!这无疑是社会的悲哀,这说明社会的无序,道德的低下,较两千年前,并未得到根本的改观。 道德文明的重建,任重道远!
从小到大《爱的教育》几乎伴随着我长大,不管是续写还是书。各式各样的版本,都以它感人的情节深深的感动了一大批青少年和儿童。最近闲来无事就再次拿起《爱的教育》细细品味,它是意大利小说家“埃德蒙多。德。亚米契斯”的代表作。《爱的教育》写于1886年,这部作品以一个小学生日记的形式透过小主人公一年中所看见的,听见的感人的故事,深情的抒写了师生之谊,同学之情,亲子之爱和人与人之间的将心比心,互助,体贴和关爱。文中的人物有稳重的卡隆,风趣的克莱谛,驼背的奈利和聪明,善良的代洛西……,这些人物中我最喜爱的人物当然是代洛西了。代洛西的爸爸是一位商人,他的家里十分有钱,可是他却没有一点有钱人的架子,他每年考试都拿第一名,也是每年都拿奖学金。代洛西不仅仅聪明,而且十分乐于助人,有同学没带什么东西,找代洛西借,他就必须会借给你。因此,我喜爱代洛西,更喜爱《爱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