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位老师的推荐下我看了《雾都孤儿》。
《雾都孤儿》叙述了一个孤儿——奥利弗·退斯特,他在济贫院里长大,后来因某些事离开了济贫院,去了伦敦,可不幸误入了贼窟。一天,奥利弗在街上被警察逮捕,绅士布斯洛救了他。后来奥利弗被劫到一座大宅院行窃,好心的罗斯小姐收留了他。不久,奥利弗异母兄弟蒙克斯来找贼首——费金,企图买通费金把奥利弗变成罪犯,从而霸占遗产。女贼南希找到罗斯,揭发了这一切。费金派人杀死了南希。案发后,费金,被判处绞刑,布斯罗揭了蒙克斯的罪恶,收养了奥利弗,大家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整个故事告诉人们这样一个主题:善良可以克服一切艰难险阻,最终战胜邪恶,给人们带来真正的快乐和幸福。
或许你们不信,但这的的确确发生了。
我觉得文中的罗斯小姐很善良,因为文中写了一段话:“就是他!”突然一个男仆大叫一声,“他肯定就是昨天晚上的那个贼。在黑暗中,是我开枪击中了他。”这家伙叫着,高兴地拖着男孩的一条腿,把他拉进屋子里。
“放手!安静一点。”一个甜美的声音从楼梯上传来,“哦,他还是个孩子,开样子伤得不轻。”
“快派一个人到镇上去请罗斯医生,其他人快动手把这孩子抬上楼,放在床上。他需要照顾!”
这些事能反映出罗斯小姐的善良,假如罗斯小姐没有救奥利弗,那就没有后来那些事了。也能反映出那个男仆是多么的见死不救。
他们让我想到上次在后街,一个老奶奶在乞讨,这个老奶奶满脸皱纹,还时不时咳嗽几下。这时,一位小姑娘伸手掏出几块几钱,给那位老奶奶,还陪那老奶奶讲了几句话才走。虽然这事儿没有斯罗小姐那么大,但依旧能看出善良的人很多。毕竟,生活中,轰轰烈烈的大事是少有的,而环绕我们的大都是平凡的小事。
善良带来的就是幸福,如果我们没有强烈的爱,没有善待他人的仁爱之心,没有以慈悲为信条,以博爱一切生灵,乃至一切大自然——风、雨、草、木、阳光、水分和空气的这份浓厚感情的话,是绝对没有真正的幸福可言。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雾都孤儿》,它的作者是英国的查尔斯·狄更斯,他有着和雾都孤儿费利奥·特维斯特一样的生活、一样的困难、一样的艰苦。
故事讲的是一个弃婴奥利佛在孤儿院里从出生到离开生活了9年之后,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使奥利佛忍受不住煎熬逃到伦敦,又被迫当了小偷。他虽曾被富有的布莱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同行”发现又被迫回到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救奥利佛,不顾费根的监视,向布莱罗报信。但可惜的是南茜最终还是被比尔杀害。最终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奥利佛是个勇敢的孩子,他在困难面不但前没有低头,反而更坚强了更勇敢了,从小受苦的他,当了棺材店的助手(没吃过一顿饱饭,一顿饱覚)、小偷(进过警察局)……虽然在中途被好心人收养,但还是在送书的时候被“同行”发现,虽经过这些困难,但奥利佛从没放弃过,一直努力着,不象困难低头,自个走自个的路,他曾经挨过饿、讨过饭、做过小偷,但这都是他坚强的表现、勇敢的象征,他虽不是武侠、超人或明星,但却给人一种崇拜的感觉,让我忘不了他。
他勇敢到我们无法想象,但只要一幸福就能幸福的五体投地,他经历了我们想也想不到的苦和幸福,他是个“英雄”!
暑假里我看了好几本课外书,每本都很好看。但让我映象深刻是那本狄更斯写的《雾都孤儿》。狄更斯是十九世纪英国最的现代主义作家,当他些这本书时,年仅二十五岁。我看完这本书后,书里的情节会久久的在我的脑海里浮现。
孤儿奥立弗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个人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辞世了。奥立弗来到人世后,从未得到过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凄苦生活。九岁被送到一家棺材店当学徒。老板刻薄凶狠,他在那里因忍受不了虐待和欺欺负,一次又一次遭受毒打后,连夜逃了出去。
在去伦敦的路上被小偷所骗,一进城便身陷贼窟,强盗头子一心要把他训练成一个小偷。但生性纯良的奥立弗却怎么也不肯就范。他们第一次带上他上街行窃,想拖他下水,用转移目标的办法使他被无辜扭送进警察局。幸运的遇到其父亲生前的好友布朗罗先生,将他救到了自己的家里。不幸的是他再次身陷贼窟后,在一次被逼的盗窃中身中一弹,挣扎在死亡线上。
有幸运的遇到露丝小姐和梅里夫人,他们以极大的爱心收留并求活了他。在康复后奥立弗遇同父异母的哥哥,可他哥哥想尽办法害他,想把他送上绞刑架,就可以独吞了遗产和发泄心头之愤的目的。露丝小姐知道后报告了布朗罗先生,让奥立弗终获澄清。奥立弗得到一笔遗产,被布朗罗认作义子,同那些正直、善良的人们居住在一起,过着幸福、自在的生活。
这本书描写和反映了善于恶、美于丑、正义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和善良,也揭露了当时英国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这看后即同情奥立弗的遭遇又为他最后过着幸福的生活而高兴。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他一出生,母亲就撒手人寰,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历尽无数辛酸,不向恶势力低头,最后在善良的绅士布朗洛先生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读完《雾都孤儿》这本书,我深深地被主人公奥利弗的精神所感动、所钦佩。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在贼窟的那段经历。可怜的奥利弗本来就已经承受着没有亲人的痛苦,瘦小的他却有着一颗坚强的心。他被迫被训练偷窃,却坚持不偷窃他人的财物。他不肯向恶势力低头,在那个黑暗的年代,一个仅10岁的孩童,拥有正义、勇敢、坚毅!他宁愿在街头流落,受尽旁人的冷眼去乞讨,也不愿去失窃他人的劳动果实。虽然生活在困苦的环境中,但内心充满对未来的憧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我不得不为奥利弗坚强不屈的精神肃然起敬。
与奥利弗那时的生活的困苦相比,现在的我过的是丰衣足食,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我没有理由不珍惜所拥有的一切。我们更应该从小树立远大的目标,好好学习,将来回报社会。
如今,奥利弗的动荡、困苦的年代已不复存在。可我们知道,世界上还依然有很多的孩子在经受着战乱的伤害,饱受着饥荒的痛苦,怎能漠视这一切?我们应该尽已所能的去帮助那些生活悲苦的人们。
这次的作文是写外国名著的读后感,我刚好看了雾都孤儿,对于里面的事情,我真的很感动:
我前几天看了一本书,叫《雾都孤儿》,《雾都孤儿》这本书试一个大作家创作的,这个作家名叫狄更斯,《雾都孤儿》是他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又名《奥利弗·退斯特》这本书的作者在书中写到:本书的一个目的,就是追求无情的真实,这本书我反复的读了很多遍,才真正理解他。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书中的主人公叫奥利弗特维斯特。他出生在于济贫院,刚出生不久,他的妈妈就去世了,他过着艰苦的生活,他知道什么是正义,什么是罪恶,他被当作一个物品似的,被人抛来抛去的,送来送去,但是他并没有想自尽,而是坚强的,勇敢的活了下来,有一次,他误入了强盗公司,小偷们想把他训练成一个小偷,但他不愿意作小偷,就逃了出来,这集的他才10岁,他宁愿逃出,也不愿意做一名小偷,他是一个多么正义的孩子呀,面对生死关头,他最终还是选择了正义,他的正义和勇敢,恐怕我们谁也比不上他,他一个人经历着这么多的折磨,这么多的这么巨大的痛苦,但他还是坚持的追求美好的生活,他的生活那么苦,那么我们这些生活在蜜罐里的人抐?我们总是不满足,总是在抱怨,可是他没有来抱怨,我们有父母在,有健健康康的父母,但是我还一天跟我的爸妈吵架,有些失去双亲的人,就连跟自己的爸妈说一句话的机会还没有,我想我应该好好反省下自己…
看了这本书,我深深的体会到:我真的很幸福。
今年暑假我认真阅读了英国小说家狄更斯的名著——《雾都孤儿》,感触颇深。
书中讲述了19世纪繁荣一时的英国,老百姓生活却十分贫苦。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就是其中之一。奥利弗是个孤儿,从小生活在孤儿院里。那里有个规定:只要活到9岁的孩子就可以意外的得到两片面包(比平时得到的面包多),一碗稀饭和一件新衣服,而很多孩子却活不过9岁就死了,可怜的奥利弗能活到9岁也算是个奇迹了。在那里满9岁的孩子就相当于成年了,就可以自己干活,挣钱养活自己。
于是奥利弗被送到一家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那里的每一个人都瞧不起他,打骂他,侮辱他,奥利弗再也不能忍受,就只身逃往伦敦。可是不想被骗入贼巢,后来被一位好心的老绅士救出(最后才知道他是奥利弗父亲年轻时的一个好友),但很不幸,他又一次被抓回贼巢。读到这儿,我的心被奥利弗的悲惨命运紧紧地揪着,他的饥饿、他的喘息、他的恐惧让我时时牵挂着,我多希望他能早日摆脱困境,获得新生。
天生心地善良的奥利弗不愿与这帮盗贼为伍,他想逃生,想向被盗的人家报信,可是他太小、太纤弱了,他的命运被凶恶的坏人掌握着,他努力抗争,最后在一些好心人的帮助下重新获救,并找到了那位曾经救过他的老绅士。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几经周折,夺回了属于奥利弗的财产,老绅士还认奥利弗做了自己的儿子。终于,奥利弗可以过幸福的生活了。我真为奥利弗感到高兴,可怜的他获得了父爱,再也不用居无定所了。
书中主人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面对困难,面对利诱,面对毒打,奥利弗能抵制_,不堕落,不走向犯罪道路,坚定做人的标准,最后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重获新生。我从小说的开始到结束一直为小奥利弗的命运担心着,紧张着,庆幸着,欢呼着,他的生长历程时刻牵动着我的心,震撼着我的心。我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新中国,社会安定,父母又为我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我要珍惜现在美好时光,向奥利弗学习,克服一切困难,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将来报答父母,报效祖国,做一个社会有用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