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讲了一个可怜的孤儿——奥利弗刚出生,母亲就走了,他在济贫院长大,因再要了一碗粥,被管事决定撵走,9岁的奥利弗成了殡仪馆老板的学徒,他做事勤恳,得到了老板的器重。却被诬陷,遭到了毒打,他受不了,逃了出去,去了雾都伦敦,却被引进了贼窝。一次,别人行窃被发现了,奥利弗却被当成了小偷,他遭受了毒打和审讯,但在好心人的帮助下,得以释放。但在一次买书时,奥利弗被抓回了贼窝。在人性未泯的女贼南茜的帮助下,奥利弗得救了,也跟家人团聚了。
我读完这本书时,简直不敢想象,世界上有多少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将别人的幸福、安宁夺取。他们用一个个人生换来了大量的金钱。我对他们只能说一句:“虚伪!”济贫院那些所谓的“绅士”,也不过是被金钱所迷惑的低等人罢了,他们有什么资格说别人无耻、说别人罪恶?罪恶、无耻的是他们吧!
我十分佩服奥利弗,他虽然出生在一个充满黑暗和罪恶的社会,但他依旧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没有因此堕落。而且,在奥利弗那坎坷的童年路上,虽然遭受了巨大的痛苦与磨难,但也有很多好人在默默帮助他,拿小的来说,有个售货员给了他一顿饭吃,以免他饿死,拿大的来说,女贼南茜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奥利弗的平安。这让我明白:就算再黑暗的地方也会有一片光亮。
无论在哪里都会有好人,再黑暗的地方也会有光亮。
你看过《雾都孤儿》吗?主人公是一个苍白瘦弱、个子矮小的孩子,他叫奥立弗,出生在济贫院,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上就从没感受过,一丝一毫的亲切和温暖。然而,有许许多多同龄的小朋友却能生活在父母温暖的怀抱中,享受着百般的关怀与呵护,这是多么不平等的世界啊!
奥立弗九岁时被送到棺材铺当学徒,不堪其苦跑到伦敦,落入贼窝,被教唆行窃,甚至还被强迫入室抢劫,被主人家的佣人打伤了。一个幼小、纯真的孩子,却要经受常人难以承受的磨难,这是多么悲惨的童年啊!
这个无任何亲人的孩子,流浪在陌生的街头,谁也不认识他。万家灯火时,其他孩子可以由父母拉着手快乐地回家。而他只能孤伶伶的坐在角落里面像做梦似的过着一天又一天……他那幼小的心灵该是多么的凄凉!
奥立弗一再遭受磨难,谁都会自责这个残酷无情的社会,奥立弗被打伤后,强盗们逃跑时将昏迷的奥立弗扔在了荒地里,奥立弗迷糊中忍受着巨痛爬到一户人家门前,这正是强盗们想要打劫的那一家。他们会怎么处置这个小男孩呢?他们救了他!这一家人细心地照料着奥立弗,并收养了他。在他们的帮助下,最终查明了奥立弗的身世。
当看完了《雾都孤儿》的整本书后,我感概万千,这个故事让我对这个世界又有了更深的认识。不能否认这个世界有着虚伪、欺诈,但是更有仁慈、真诚。不要光看世界丑恶的一面,更要相信这个世界有真爱。不要怨天尤人,不要坐等观望,要从自己做起,献出自己微薄的一份爱,让我们伸出友爱的手。建造一个充满爱的世界!
它,一本很好看的书,而且还是很好的显现出当时的社会是多么的黑暗,孤儿是多么的可怜,一直生活在虚假和痛苦的生活。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忍饥挨饿,备受欺凌,由于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儿等人的虐待而独自逃往伦敦,不幸刚一到达就受骗误入贼窟。利弗跟随窃贼伙伴“机灵鬼”和贝茨上街时,被误认为他偷了一位叫布朗洛的绅士(恰巧是他父亲生前的好友)的手绢而被警察逮捕。由于他当时病重昏迷,布朗洛收留他在家中治病,得到布朗洛及其女管家比德温太太无微不至的关怀,第一次感受到人间的温暖。窃贼团伙害怕奥利弗会泄露团队用威胁、利诱、灌输等手段企图迫使奥利弗成为一名窃贼,成为费金的摇钱树。一天黑夜,奥利弗在塞克斯的胁迫下参加对一座大宅院的行窃。正当奥利弗准备趁爬进窗户的机会向主人报告时,被管家发现后开枪打伤。窃贼仓惶逃跑时,把奥利弗丢弃在路旁水沟之中。回道那家宅院,昏到在门口。好心的主人梅丽夫人及其养女罗斯小姐收留并庇护了他。在梅丽夫人家,奥利弗真正享受到了人生的温馨和美好。但费金团伙却不能放过奥利弗。正当蒙克斯得意洋洋的谈到他如何和帮布尔夫妇狼狈为奸,毁灭了能证明奥利弗身份的唯一证据的时候,被南希听见。南希见义勇为,同情奥利弗的遭遇,冒生命危险,偷偷找到罗斯小姐,向她报告了这一切。
正当罗斯小姐考虑如何行动时,奥利弗告诉她,他找到了布朗洛先生。商量对策后来费金被捕,后上了绞刑架,塞克斯在逃窜中失足被自己的绳子勒死。与此同时,蒙克斯被布朗洛挟持到家中,逼他供出了一切,事情真相大白,奥利弗被布朗洛收为养子,从此结束了他的苦难的童年。为了给蒙克斯自新的机会,把本应全归奥利弗继承的遗产分一半给他。但蒙克斯劣性不改,把家产挥霍殆尽,继续作恶,终被锒铛入狱,死在狱中。邦布尔夫恶有恶报,被革去一切职务,一贫如洗,在他们曾经作威作福的济贫院度过余生。
本来他的童年生活是非常的幸福的,因为别人的贪婪和自私,让一个小男孩的童年生活如此的残酷和痛苦。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一个人纯洁的心,善良的心到最后一定是好结果。当时社会的罪恶和虚假,让我觉得恐怖。现在也有很多的孤儿,因为有先天性的病,父母抛弃了他们,但我相信,他们一定不会恨父母,他们会怀着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一定会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会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世界。而我也很感慨,我们生在了一个幸福的家庭。
从小就听妈妈说小奥利弗的故事,每次都为小奥利弗的悲惨命运感到难过伤心,总是不停地问妈妈:“后来呢,后来呢……”脑海里也曾经无数次幻想着小奥利弗能像儿时读到过的很多童话故事中的公主的命运一样:“……从此,他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终于,盼到自己能够独立阅读《雾都孤儿》了,我迫不及待地读完了它。我被紧张的故事情节和小奥利弗的坎坷命运深深吸引住了。我痛恨故事里面的那些坏人:偷窃、杀人,无恶不作;我同情小奥利弗的不幸命运和悲惨遭遇,很多次,他逃脱了坏人的魔掌,却又一次次被抓回去;我也为小奥利弗感到高兴,总算这个世界上还是好人多,能够让他感受到短暂的人间温暖和“家”的关爱。我想,也许就是因为有了这些好心人的帮助和关爱,才使得小奥利弗虽然生活在这么恶劣的环境里,虽然整天和恶人们生活在一起,却始终还能保持一颗善良的心,没有被“污染”成一个真正的坏人。当然,最后还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奥利弗得到了自己的财产,结束了他苦难的童年。恶人终究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我相信,从此,奥利弗真的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了。
也许,在整个故事里,留给大家印象最深的是奥利弗,可是有一个“坏人”却让我难以忘怀,她就是南希——盗窃团伙成员之一。她跟着团伙头子到处干坏事,偷盗抢劫。可,就是这个坏人,在得知了小奥利弗的身世后,对小奥利弗产生了深深的同情,她善良的本性被奥利弗悲惨的命运唤醒了。为了帮助奥利弗脱离苦难,最后,她竟然牺牲了自己年轻的生命,我很感动!
妈妈常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南希整天和坏人生活在一起,在大家眼里,她就是一个无恶不作的坏人;可我也知道“浪子回头,金不换!”,南希,她良心未泯,迷途知返,最终做了一件有时连好人也不一定有勇气做的好事。老师也常说:“犯错并不可怕,主要在于悔改,知错能改,还是好孩子!”南希,就是这样一个知错能改的好孩子。
合上书,我不由得感叹:南希也是一个值得尊敬的好人啊!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于1838年出版的写实小说。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如同狄更斯的其他小说,本书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吸收青少年参与犯罪等。
小说描写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_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和善良,也揭露抨击了当时英国慈善机构的虚伪和治安police的专横。同时,作品又带有浓厚的浪漫主义情调,充满着人道主义情怀。
这本书给我的第一个感触就是:看着这本书,好几次泪水打湿了我的眼睛。不仅是为了小奥力弗.退斯特的悲惨遭遇,更是为他的善良,南希和其他小扒手的无奈,甚至是老犹太费根。书中每一个人都有这鲜明的性格。奥力弗.退斯特虽是书中的主人公,但我觉得奥力弗不是他一个人,而是孤儿院里的所有孤儿甚至是所有的在苦难中的孩子,也许他们最后都没有奥力弗的幸运,但奥力弗的幸运也只是作者对于生活的美好希望,在当时年代更多的人只能是拥有奥力弗的朋友狄克的悲惨结局。“这个孩子面色苍白,瘦骨如柴,面颊凹了进去,眼睛显得又亮又大。拼命省料的教区施衣——他的贫儿号衣——在他弱不禁风的身上仍显得宽松肥大;他幼嫩的身体却像老人一般干枯了”这就是狄克的真实形象,可以说是所有贫儿的形象,迎接他们的只有死亡。看到这,我哭了,眼泪并不能起到什么作用,但至少代表着触及灵魂的感触。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力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2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这本书给我第三个很深印象的就是作者的写作手法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书中的流氓,盗贼,x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另外狄更斯的语言中充满了讥讽的韵味。仿佛一个人的表情中带着辛酸的笑,让人读完之后不禁无奈的一声叹息。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千金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书的第一章写到主人公奥利弗刚一出生,母亲就死了,他再没有任何亲人。我看了之后,为奥利弗感到伤心,并觉得这本书记述的都是悲剧。我越看越起劲,并为奥利弗的处境好转而由衷地感到欣慰。本文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出生在救贫院中的孤儿,他在救贫院的寄养所里被“养育”了九年,然后被送到一个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他无法忍受那里的不公和虐待,于是历经艰险逃往伦敦,不料落入了贼巢。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被一位老绅士救出,老绅士收他为养子并对他施以知识的恩泽。他却又一次被绑架回贼巢之中,经一番周折,终于在一些好心人和老绅士的帮助下重新得救并夺回遗产。最后,奥利弗同老绅士以及好心人们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奥利弗在入贼巢到被救,被救后又被抓,直到最后又被救出时一直都是靠着顽强的毅力挺下来的。因为他向往美好幸福的生活,便不甘心留在贼巢做小偷,而想方设法地要逃离贼巢。奥利弗的那种顽强毅力是一般人所没有的,我们应该学习奥利弗,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用顽强的毅力挺过去,而不是垂头丧气地放弃了。
想到奥利弗就想到我自己,我现在非常的幸福!我想学什么爸爸妈妈就让我去学。可跟奥利弗相比,我就差了一大截。四岁的时候,我去学跳舞,学跳舞必需劈腿。压腿,很疼。一天下来,我已经累得不行了,我坚持学了一年,便学不下去了。后来,我看见一些同龄人在滑冰,“哧溜”一下就已滑出几米开外,看着他们欢快的神情,我心里直痒痒。爸爸妈妈给我买了滑冰鞋,并带我到滑冰池里滑冰。我学得很认真,在刚会慢慢滑几下的时候,我经常会因为保持不了平衡而摔跤,可痛了。我摔怕了,觉得滑冰一点也不好玩,就放弃了滑冰。
我没有奥利弗那顽强的毅力,但是我会慢慢改掉自己的坏习惯,成为一个有毅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