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是由英国作家毛姆写成,译者是傅惟慈先生。它是以法国后期印象派大师保罗.高更为原型,讲述了一位原本成功的证券经纪人,在进入中年后着了魔般的爱上了绘画。为了画画他抛弃了家庭,到巴黎去追求理想,过着困窘的生活。最终,他去了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在那里他找到了灵魂栖息的枝丫,并创造出了许多杰出的艺术作品。
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抛弃家庭时的无情无义与决绝让我感到窒息,在我心里对他实在喜欢不起来。加之他亲手将懦善的施特略夫的家庭摧毁。我对他更加没了好感。但同时当我读完这本书以后,我对他有了丝丝敬佩。他背负骂名,忍受困窘只为了画画,没有一个人理解他。所有的人都认为他疯了。他可以生活一团糟,他可以食不果腹,但不能没有颜料。他的前半生安安稳稳,同许多人一样。好像大街上随便一个,再普通不过了。可是,某一天这样一个普通人,他突然将他的前半生全部抛弃了,我以为他发现了自己丢失已久的灵魂,而只有画画才能满足他。他追寻的是自己的灵魂与热爱。当众望所归与他所热爱的一切背道而驰时,他选择了他热爱的一切。这,也是一种勇气。
所有的人都在追逐六便士,他却看见了映在心间的一轮明月。所以,他的画一画难求。而他不愿明月落尘,只想自知皎洁。我于是顿笔思索就像书中所说“卑鄙与伟大、恶毒与善良、仇恨与热爱是可以互不排斥地并存在同一颗心里的。”
希望大家都能拥有属于自己的一轮明月,皎皎生辉,常伴左右。
《月亮与六便士》是我很喜欢的一本书,感谢朋友相赠,又读了一遍。最先,我在电视偶然看到了一集记录片,讲的是高更的画,里边有高更的人生经历。自从有了小孩都很少打开电视了,安安静静的看完更是不可能。但那天不知道什么缘故,我居然有机会看完那部记录片。很震撼,不是因为他的画,而是他不走寻常路的人生。
后来知道[月亮与六便士]是以高更为人物原型来创作的,就在KINDLE上读了一遍。很激动啊,毛姆,一个大作家,居然和我有相同的感受。看了那么多书,第一次有种和作者、主人公在交流的感觉。我认为这本书的主题就是:肉体与灵魂、理想与现实的拧巴。
主人公斯特克里兰原本是个股票经纪人,四十多岁,老婆孩子热炕头,在外人看来是妥妥的油腻中年人啊,不止油腻,还很乏味。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个中年人心里发出了“再也不能这样过,再也不能这样活的”呐喊,然后这个油腻中年男就变成了追求艺术,追求理想的2B青年。他决议要过另外一种生活。
更让人愤怒的是,人家不是作为业余的兴趣追求啊,人家是要全身心的追求啊,工作不要了,老婆不要了,孩子也不要了,让他们自生自灭吧。对自己,也是衣衫褴褛,食不果腹,后来被土著女人所养,靠那么一点的土地所出生活。这种对物质以及物质所带来的附属的尊严,说呸的行为,以及对自己的家庭责任,社会系属说滚的勇气,可恨吗,可恨,但自有一种撼动人心的冲击力,直抵每个纠结于梦想与现实的人。
世人多在行动之前反复计算得与失,付出与回报,举棋不定,辗转反侧,踌躇不前。斯特克里兰那种执着于内心,不问名利,不计成败,你们怎么看我的,我完全不在乎的态度确实让人震撼。书中有段话,写得人感受,我这个看的人也很感伤,“塔西提是一个高高耸立的,绿意葱茏的岛屿,岛上有一条条暗绿色的深深皱襞,可以想见那是众多幽僻的深谷;在他们那沉郁的深邃当中自有一种神秘,潺潺流泻着沁凉的泉水,你会感觉,在那些浓荫遮蔽的地方,生命自远古以来就按照亘古不变的方式延绵至今,甚至就在其中,也隐含着某种可悲又可怖之处”
岛屿,幽谷可能已经存在了几十万年的时间,在接下来几十万年的时间泉水依旧潺潺流动,而看着这风景的你我只有几十年时间,你我不过是地球上一过客。
但,正如斯特里克兰一样,你我皆是自由的,一切不过是自己的选择。愿选择追求梦想的每个人,都不后悔。
你肯定有这样一个朋友吧:在银行工作,长得一般,业务凑合,有老婆孩子,勤勤恳恳养家糊口,不爱说话,但如果开口说话,说的话也多半无趣无味——总之形象非常白开水,在任何一个社交场合都是角落里不大起眼的人。事实上你肯定有不止一个这样的朋友,事实上你自己没准就是这样的人。
你能想象这个朋友突然有一天离家出走了吗?然后等你再听说他的消息时,据说他已经到了巴黎,正从头开始学画画,要做一个画家。
你很难想象,环顾我四周所有具有上述特征的朋友,我也不能。但是毛姆却写了这样一个人。他的名字叫查尔斯。在留下一张内容为“晚饭准备好了”的纸条之后,他离开了自己17年的妻子和两个孩子,去了巴黎。那一年他40岁,住在全巴黎最破旧的旅馆,身上只有100块钱。
但,这并不是一个追梦人如何历经艰险实现辉煌的励志故事。如果是这样一个故事,这个男主角应该20出头,英俊潇洒,在书中碰上一个有钱人的漂亮女儿,当然肯定也会碰上一个嫉妒他才华的小人,该小人势必要跟他争夺那位小姐,但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男主角成为大亨,有情人也终成眷属。
《月亮和六便士》却不是这样一个故事。它是一个怎样的故事呢?全世界都在追逐着梦想,查尔斯却在追逐他的噩运。好吧,这两件事其实没那么不同,被梦想俘虏的人就是在追逐自己的噩运。当然这里所说的梦想,是真的梦想,不是“爸爸妈妈说”、“老师说”、“电视报纸说”里被说出来的那个蓝图,不是蓝领白领之上的那个金领,不是猎人给麻雀设的圈套里的那点米粒。
读完这本书,我的脑子定格在查尔斯的最后时光。一个太平洋孤岛的丛林深处,一间简陋土屋里,那位因麻风病而毁容的老人,坐在自己描画的满墙壁画中,聆听波涛汹涌的颜色——对,那时他已经失明,只能聆听颜色,金色是高音,黑色是低音,白色是微风,红色是尖叫。我承认,此情此景不能唤起我丝毫的怜悯,因为心中唯有敬畏——骇然与敬畏。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宁静。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胜利。虽不信神,我想这就是那个人们应当在胸前划一个十字架说“阿门”的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