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读了曹文轩的纯美小说——《青铜葵花》,合上书,心久久不能平静,思绪也早已飘出了九霄云外。
青铜是一个乡下孩子,更是一个哑巴,而葵花是城里孩子,自幼丧母,父亲后来也溺水而亡,他们两个相遇,青铜把葵花带回了家,青铜一家把葵花当亲生女儿看待。青铜也把上学的机会让给了妹妹,葵花没钱拍照,青铜就帮妹妹卖了100多双芦花鞋,连自己脚上的芦花鞋也卖了,赤着脚从冰天雪地里走了回来;妹妹没有灯写作业,哥哥就帮妹妹捉萤火虫做灯。后来,葵花被接到城里了,牛死了,生病的奶奶也去世了,青铜每天都在等葵花。最后,当葵花回来时,青铜竟奇迹般地喊了一声“葵花”
当青铜喊出这一声“葵花”的时候,让人震惊,更令人感动。青铜、葵花,一对不是兄妹的兄妹,却拥有比亲生兄妹更深的感情。青铜面对一个素未平生的人,却肯一心意义的付出,可见他是多么善良啊!也许有人会说这不过是一份简单的爱,可偏偏就是这样一份简单的爱,诠释了一个不简单的奇迹!
然而,在现代人看来,青铜不过是自讨苦吃,但是,又有几人还能保持像青铜一样单纯的心呢?又有谁会为一个萍水相逢的落难者而付出呢?是啊,对于一个在马路边摔倒的老人,我们也许会头也不回的走开,善良的人想去扶一下,可又担心这担心那。在现代,人们都学会了见风转舵、明哲保身,单纯、不计后果的为他人付出的人是少之又少,却不知,也许单纯才会铸就奇迹吧!
《青铜葵花》这本书,讲述了青铜葵花一生的传奇。因为爱,造就青铜和葵花共同的奇迹,爱是一缕阳光,可以使万物生长,希望每个人都可以学会爱与被爱,仰望天空默默祈祷——愿爱之奇迹永存!
《红楼梦》又名《石头记》,它是我国文学史上一部最伟大的小说作品,它是世界各国人民共同的文学艺术瑰宝。自从它问世以来,就陆续有人对它进行研究,取得了硕大成果。在我国,形成一门独特的学问——红学。《红楼梦》是著名作家曹雪芹花费了一生心血而作成的。《红楼梦》文字浅显明爽,通俗易晓。而且还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家喻户晓,无人不知。
《红楼梦》里有许多的色彩。
王熙凤是火一般的红色。她性格泼辣,敢作敢当,人人都叫她“凤辣子”。她的“摸样又极标致,言谈又极爽利,心机又极深细,竟是男人万不及一的”。她“明里一盆火,暗里一把刀”,最后还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林黛玉是蓝色的。蓝色是忧愁、敏感、孤傲的,但也是坚强、叛逆、勇敢的。她有独到的人生见解,具有诗人的敏感的气质和奇逸的文思,生就的伶牙俐齿,锋芒毕露,反抗着社会对她的迫害。她以落花自比,“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林黛玉一生以泪洗脸,在生命和理想的绝望的边缘,却反常地出现了笑容,她以笑来结束她哭的一生。
贾宝玉是粉色的。自然,大方,惹人喜爱。他出身在一定个“钟鸣鼎食之家,翰墨诗书之族”。他认为“女儿是水做的”,从不因为丫头的身份低贱就轻视她们。但是最后他和林黛玉终因+势孤力单而以悲剧结束。
《红楼梦》中的又一色彩——白色,为《红楼梦》画上了句号,正如那个混乱之世,所有的邪恶与幸福都被埋在茫茫的一片白色中……
暑假里,我读完了中国古典名著之一的《水浒传》,这本书既悲壮豪迈,又发人省醒。
这本书描写了宋江等一百零八将从被逼上水泊梁山再到起义军发展全盛,然后被招安,接着又为官府南征北战,最终却被奸臣童贯、蔡京等人所害的故事。
这部小说令我荡气回肠,这些梁山好汉个个勇猛无比,可最终却被奸臣所害。我想,这些奸臣着实可恨,他们只知道讨好宋徽宗,还要陷害梁山好汉。但这些奸臣却没有得到报应,我只能说,那个时代的皇帝太昏庸了!
这类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就拿明朝中叶的大忠臣于谦来说。于谦任官时,明朝皇帝明英宗给蒙古的一支——瓦勒族擒了去。于谦十分英勇,率领军队和瓦勒浴血奋战了很久。总算把瓦勒赶走,将明英宗救出。谁知明英宗回来后,因为于谦在其间又立了个明代宗,再加上宦官的挑拨,明英宗竟杀了于谦。
通过这些事,我觉得在古代尤其是奸臣当道、君主昏庸的年代,那些大忠臣往往都会被陷害而亡。从战国的商鞅到宋代的岳飞,再到明代的于谦,无一不是被奸臣害死的!
记得小时候,常问妈妈,“我是从哪里来的。”妈妈总是笑了一笑,摸摸我的头,说:“你啊,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我想,大概每个孩子都得到过这样的答案。正因我们每个人都是孙悟空。
我们能够回想自己的童年,捧着一本《西游记》的连环画,津津有味地看着,当孙悟空打败了妖精,我们总会为他欢呼;当他受到了冤屈,我们也会感受到一种深刻的共鸣;当孙悟空被唐僧误会,被逼回花果山,继续当他的齐天大圣,但当唐僧遇到危险,猪八戒赶到花果山向孙悟空求救时,他也毅然去救唐僧。记得那时候看连续剧,当看到此片段时,眼中便充满泪水。正因我知道,当时的我就是孙悟空。
这只活蹦乱跳的小猴子就好像是我们的化身。当他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时候,就象征着一个小生命的诞生。当他在花果山上无忧无虑地和群猴们玩耍时,就好似我们那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多姿多彩。当孙悟空大闹天宫时,就好似一个调皮的孩子,不留意跑进了大人们的世界,并且搞得一团糟,大人们想哄住他,便封了他个弼马温,没哄住。又封了个齐天大圣,还是没有哄住。而后如来出现了,伸出他的飞掌将孙悟空束缚在五指山下。严慈的父亲,最后压服了他调皮的儿子。度过了漫漫的五百年后,观世音的出现给了孙悟空新的期望,踏上了漫漫西天去取经之路,也踏上了漫长的人生之路。
一个从小在富贵中的少爷,一个不把别人放在眼中的风流人物——福贵,他因为好赌被骗去了家财父亲也被气死了,但他却因祸得福最最后绞幸的活了下来,他的老婆家珍一直陪伴在他身边慢慢的用爱和自己的信念感化他,最终福贵终于被感化了,但是为时以晚,害得自己的家人受到苦日子。
当我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家珍没有怨言,是那样慈祥那样平静,我看到她无邪的纯洁的心灵,她仿佛在净化着一些"丑恶"的事物。福贵的女儿儿子相继死去,最终连女婿也惨死在了钢板下面,苦根也因为家中的贫穷最终被饿死了。看到福贵的亲人相继死去我的心情也触动了,留下了泪水。但是福贵也是可怜的上帝对他如此不公平,让他的亲人死去,只让自己潦倒的一个走向生命的尽头,也许这是他的"素命"吧!
亲人的相继离去使福贵变得不在是很新痛了,是他渐渐明白了,亲人一只活在自己的心中,要让自己好好的活下去,他买的老牛也是给予自己的自我安慰。
我对福贵的精神是十分赞赏的,他坚定的信念,背负着祖先留下的一句话,让自己活下去。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希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让自己的路走的更长更远。
古代民间有“老不看三国,少不看水浒,男不看西游,女不看红楼”之戏说,我依着好奇品味西游,寻找为何不看西游的答案。
《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出于明代小说家吴承恩之手。这本书共一百章回,前七回主要介绍了小说中核心人物孙悟空的出世、求道、闹龙宫、搅地府、闹天宫,直至被如来佛祖压于五行山下,为故事的展开埋下伏笔;第八至十二回写小说的另一重要人物唐僧的身世并兼写其他故事内容;弟十三至一百回则是西天取经的正文,主要写取经途中的各种矛盾斗争,包括取经人和妖魔之间的斗争等,最终取得真经。
读后细思明白,“男不看西游”主要是跟主角之一的孙悟空有关。男儿天性好动人尽皆知,而孙悟空正是这一形象的代表,如第五回,孙悟空仅因蟠桃宴会没邀请自己参加而恼怒,放肆闹天宫,说明孙悟空是个暴力相制之人。尤其是第五十九至六十回,三借芭蕉扇,只能反映出悟空的油嘴滑舌,即使是机智也不过是耍小聪明罢了,都为反面教材,男儿看后自然会抑制不住天生的冲动劲,只会愈发淘气。
不过我倒有些疑问,古代既有这样的戏说,为何《西游记》仍是名著经典以致流传至今呢?很简单,只需细读便可知其中缘由。
悟空虽生性冲动,不过他打破常规不拘束,有创新思想;八戒知难而退,抱怨说回高老庄,可也没有一次离开唐僧,可见其忠心耿耿;沙僧众所周知,敦厚老实、吃苦耐劳、任劳任怨。这是细看个人,略看大局,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实则是告诉读者:只要不放弃梦想,无论前途坎坷难行,只要战胜这些挫折困难,最终都会获得成功和幸福。
《小王子》所讲述的故事既美丽又伤感:飞行员“我”因为飞机出了故障,被迫降落在远离人烟的撒哈拉沙漠上,这时一个迷人而神秘的小男孩儿出现了,执拗地请“我”给他画一只绵羊。他就是小王子,纯洁,忧郁,来自太阳系中某个不为人知的小行星,爱提问题,对别人的问题却从不作答。在攀谈中小王子的秘密逐渐揭开了,他是因为与他美丽、骄傲的玫瑰花发生了感情纠葛才负气出走的。他在各星球中间漫游,分别造访了国王、自负的人、酒鬼、商人、点灯人和地理学家的星球,最后降临到地球上,试图找到缓解孤独和痛苦的良方。
在《小王子》中,我学会了一种责任,叫做“驯养”。当狐狸向小王子描述它的心声时说:“如果你驯养我,那我的生命就会充满阳光,你的脚步声会变得跟其他人不一样。其他人的脚步声会让我迅速躲到地底下,你的脚步声则会像音乐一样,把我召唤出洞穴。你看到那边的麦田了吗……你有一头金色的头发,金黄色的麦子会让我想起你,我也会喜欢听风在麦穗间吹拂的声音……”可是最后,小王子还是离开了狐狸,他说:“那你还是什么也没得到吧……”“不,至少我还拥有麦子的颜色……”
我们在得到的同时都会失去,可是当我们同一些事物“建立某种关系”后,得到与失去都已变得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去对待,无论结局是喜是悲,至少我们还拥有麦子的颜色。
从小王子的话里我们能感知到,任何事物都有它的表面性与真实性,很多时候,我们只看到表面的事情而忽略了内在的意义。小王子牢记了狐狸的话“只有用心灵才能看得清事物的本质;真正重要的东西是肉眼无法看见的”。于是他说:“正因为有一朵我们看不见的花儿,星星才显得如此美丽。”“沙漠美丽,因为沙漠的某处隐藏着一口井。”啊,小王子的内心真是很丰富的。很多事物,因为我们用肉眼无法看到,才显得神秘。其实得到这些又是那么的简单,只需要一颗充满爱的心。
在这篇文章里有太多的想象空间,也有太多令人寻味的意思。或许我没读懂,或许因为年龄限制我读不懂。请读一读《小王子》,你将发现生活不再苦闷、无趣,然而最重要的是你得抛开世俗的眼光,保持一份童稚的纯真。没有人永远停留在童年,可是我们可以永远保持一份纯真的童心。然而文章里的意思肯定不止这些,因为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小王子》是一个童话,是一部写给大人的童话;《小王子》是一个故事,是世界上最感人的故事。
小王子是一个很小的人。他住在一个星球上,一个很小的星球。那里什么都好小好小,包括他所拥有的两座小火山和一朵玫瑰花。那里太小了,所以小王子每天都要早起清理可能长出来的猴面包树苗,因为如果不这样做的话,只需要三棵小树,也许就会把这个星球的土地全部的霸占。这个星球太小了,小王子只需要向前或者向后走几步,就能看到刚刚出现过的日落或者日出。那里太小了,以至小王子知道,如果他有一头绵羊,他将永远不可能将它丢失。因为,羊能去哪里呢,这里这么的小,它能跑到哪里去呢?
小王子到过许多星球,见过许多大人。小王子很孤独,他很渴望朋友,他向大人们诉说,可是大人们都在忙着无聊的事情:算账、喝酒······他们不理解小王子对玫瑰花的感情。我有时候也有这样的感觉,大人们仿佛对儿童一无所知,不了解我们的世界。最后他到了地球上,在地球上见识了很多人和动物,他和一只狐狸做了朋友,狐狸说的话很有意义:“用眼睛是看不到本质的东西的,用心去看才能看清楚。”我受到了启发,以后一定要用心观察身边的事物。
书里还有许多地方我看不懂,也许只有大人才能读出它的真谛吧,但是总有一天我也会变成大人,我也会失去儿童的世界。
在空闲时,我还是喜欢看书。看的书很杂,除了课本书籍之外,名著小说都看,不刻意拘束于单一的形式。而一般只是略读。而当看到《活着》这本书时,最多想到的还是葛优演的电影,关于徐福贵跌宕的人生。
《活着》讲述的就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作者余华用平实的叙述手法,平静地叙述了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的现实生活。看完后,不觉悲凉,悲哀,悲伤起来。似乎时间所有的苦难都他经历了。不禁自问:活着的意义何在?
司马迁说有的人活着比泰山重,有的人活着比鹅毛轻;雷锋说,活着是为了让别人生活得更好;保尔柯察金说为了人民的解放而活。但对于徐福贵而言活着的理念在于:“人只要活着,穷也不怕。”他觉得人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更应该懂得生活,学会劳作,为一家人而活着。那样即使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却踏实了。妄想可以尝试把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使自己穷苦的家变得重新发达起来。而在他被抓入伍,受恩回家的那一刻,足见他活着的意义只是为了家人,对家庭的牵挂便成了他活着的理由。我们可以想象,如果他选择留下,或死于战场,或者高官厚禄。但像他这种无文化无社会主义理想的旧社会底层人民群众而言是终究不会选择留下的。当解放了以后,他看到占他家地的龙二被枪毙,家珍的话使他明白: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
而即便是这么一个看似寻常的幸福,他竟也不能够拥有。先是儿子献血,糊涂送命;女儿难产而亡;妻子病重身亡;女婿被水泥板压成肉酱;外孙被豆子撑死!而他只能感叹:“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想想现实中的我们,还在争么?肯定是的啊!试问谁能真正放下呢?
书看完了,觉得异常压抑!活着到底有什么意义?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可以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镜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努力过。而不会被“世界末日”感到惶惶不安,尊重生命,热爱生活,拥抱未来!才是当代学生的基本生活态度!
读了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之后,开始对余华有点产生兴趣。课间同学还不停的讨论着。不知谁说他的小说《活着》很有味道,太好看了。于是我抱着一丝好奇借了这本书。10月5号下午,本着无聊便看了起来,谁知道一看就是一下午,知道把它看玩。
《活着》是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用一天时间对其一生苦难的叙述。在近四十年里,他经受了人间的很多苦难,面临了与一家四代人的生离死别,他本应该死掉,可他活着,甚至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正如作者余华自己所说的那样: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不死,让人很是迷惑,可是他活着,有着自己存在的价值,有着自己活着的意义,有着自己的不死。作者只是用了普通的叙述方法,但却有种特殊的渲染效果。越读越有沉重感。而这种沉重感并非故事情节本身所造成的。而是作者用最普通甚至于冰冷的语气去描述不寻常的事情。
而这种沉重以至于难以自拔的感觉就悄悄地潜入我心里。也正因此有人描述说余华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起初,他吸引我的只是福贵的经历,即小说的故事情节。然后是作者的写作风格和特点。直到看到最后,看完了一本书,再回过头来看看作者的简介、别人的评语我又有了新的感觉。
回到本质,我一直在想《活着》的目的何在。仅仅只是为了写小说而写吗。各种人有各种人的说法。有人说他只是为了让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而还又人说: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
《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小说的最后写到过了10年,徐福贵和老牛福贵居然都没有死,他们活着。福贵赶着福贵去犁田,在吆喝福贵的时候嘴里也喊着所有死去亲人的名字,好像他们也都是些驾着轭正在埋头犁田的牛。
其实人生就像田地。需要有人来耕作。春天播种自己的苦难,夏天则等待自己的苦难,秋天再慢慢的收获自己的苦难。冬天用苦难去品味自己的苦难。最后等待来年继续播种苦难,直到收获苦难的希望。因为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读完这本书,我哭了好几次,泪水打湿了一大片枕巾。第一个让我流泪的地方是有庆给他老师输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地方。多么懂事、可爱的小孩,每天上学前、放学后都去割草放羊,羊就是他的另一半,而且还那么孝顺好学!这不仅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生活。我的童年也是和羊一块长大的。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有庆被活活愁死的悲剧呢?我想可能是这个社会现实造成的吧!作为当时的医生,能救活县长夫人是能得到好多好处的,而救不活却可能招来祸患!而一个平常农家孩子的命能值几个钱?臭死了大不了赔几个钱!在他们看来有庆的命就像一只羊、一头猪,用得上已经很好了!这不仅有让我想起了几年前看的一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所以或者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富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活着!
自从读过红楼梦以后我发现这本书太悲痛了,我发现红楼梦里边的人物太苦了,比如林黛玉,自小就失去了自己的母亲,来到自己的外婆家,而且她还有一种病,这种病就像是永远也好不了一样,在我的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段林黛玉初见贾宝玉的那个时间,还有很多公子姑娘在一个地方文思作画,还有就是林黛玉写的诗句,林黛玉通过傻大姐知道贾宝玉今天结婚和贾宝玉发现洞房花烛后的人不是林黛玉,而且林黛玉在自己洞房花烛那段时间烧掉了自己和林黛玉一起写过的诗,和林黛玉四千是那么的伤心痛苦内心是什么感觉?
不知道为什么自从看见红楼梦自己总是觉得最后林黛玉应该和贾宝玉在一起的,我真不知道这本书的作者曹雪芹到底是糊写的还是在这世上真的有那么一件事,为什么零待遇和贾宝玉就不能作梁山伯和祝英台一样,就算死了,但是最后他们两也能一起化成蝴蝶一起飞走。
说实话,读前面一点我对这本书还感兴趣,快要读完这本书的一半我就不感兴趣了,要不是我想看一看后面的结果是怎么样的,我才不会去看这本书,但是看完这本书就好像是我们的人生一样,有酸甜苦辣,就是黛玉酸就是林黛玉吃那些姑娘们的酸一样很不舒服,甜就是林黛玉和贾宝玉俩人在一起作诗,苦就是贾宝玉和那些姑娘们在一起把林黛玉一个人扔在那里看着他们一个个欢快高兴的笑脸。
我希望我的人生不要和贾宝玉和林黛玉一样痛苦,两个人没有在一起,我想起然后两个人有缘人又不能在一起,所以要是我,我不会吧太多感情放在爱情上面。
所以最后读后感是这本书不能说不好看,也不能说好看。所以随大家看不看都不关我的事。
假期里,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了一部家喻户晓的历史巨作,“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是四大名著之一。它是一部长篇章回体历史演义的小说,描写了蜀、魏、吴三个国家之间的斗争。这本书是由明朝小说家罗贯中所写的。
书中还有无数个英雄人物,人物性格各异:有勇无谋的吕布、袁术、袁绍,气量狭小的周瑜,善战的赵云,阴险的曹操,勇猛的张飞,机智的诸葛亮,仁义的刘备……其中,我最欣赏的便是关羽。
关羽,字云长,河东解良人。因在家乡闯祸,便逃避江湖,刘备这时正在招兵买马,关羽便投到了刘备旗下,拜为刘备的义弟。关羽相貌堂堂,丹凤眼,枣红脸,一对浓眉,身躯魁梧,长长的胡须,又英俊又威风。
关羽武艺超群,过五关斩六将,还斩了颜良、文丑、华雄,非常威风。关羽还有勇有谋,一次,车胄设计将刘备留在敌营,一国之主被俘,情形十分火急,关羽便扛起救主责任,但蜀国的力量不及袁绍军,如果率兵攻城救主,显然不会取胜。关羽便命手下穿上曹军服装,乘着夜色叫城。守城兵怎肯说开就开呢?关羽说:“只怕刘备知道,疾快开门。”小兵一听就慌了,因为如果让刘备知道曹操和袁绍联手,定会戒备。所以,守城兵只有乖乖开门,门一开,关羽便冲进去救出了刘备。
关羽忠肝义胆,情深意重。比如,关羽身在曹营心在汉。当时,刘备与曹操迎战,刘备的军队被打得大败,关羽投降了曹操,但他始终念念不忘刘备。一天,曹操给关羽了一匹赤兔马,关羽再三感谢,因为赤兔马能日行千里,只要打听到兄长的下落,就能和他团聚。可见关羽对他的兄长多么忠心耿耿,情深意重。关羽一身凝聚着忠、义、仁、勇这四方面,不愧是人人称赞的大英雄。
读了《三国演义》,使我受益匪浅,让我想到了临江仙中的“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这一名句,似乎是在赞扬三国英雄。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关羽的情深意重,诸葛亮的聪明绝顶,赵云的英勇善战。这本书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不要像周瑜一样胆小,不要像吕布那样有勇无谋,我们要做一个勇敢、机智的人,不畏艰险,勇于奋斗的人。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小说以讲述上层社会中的四大家族为中心图画,真实、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是这段历史生活的一面镜子和缩影,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已经无可挽回地走向崩溃的真实写照。
独对红楼梦里的爱情故事情有独钟。
红楼梦里的爱情故事还真是不少。首先,就是宝黛的红粉痴恋。在红楼梦里要数这两个人的爱情最纯洁了。从两小无猜,青梅出马,到长大后的坠入爱河。曹公简直就是顺水推舟,让读者感到,世间又一份千古流芳的爱情故事诞生了。它的出现是那么的自然,几乎没有人怀疑过,它的出现是那么纯洁,纤尘不染。但是生不逢时的爱情就是痛苦的代名词。黛玉性格里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卓尔不群。
花前痴读西厢,毫无避讳;不喜巧言令色,言随心至;崇尚真情真意,淡泊名利……种种这般,都使得她象一朵幽然独放的荷花,始终执著着自己的那份清纯,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
用一个普通人的眼光看她,最欣赏的还是黛玉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黛玉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仙的画意;还是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花气温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体现出她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
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可是这里没有她可以依靠的亲人,没有她可以倾诉的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总是患得患失。于是她无奈着“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悲哀着“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凄凉结局。
《红楼梦》巨大的社会意义不仅在于它写出了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更在于它以这个爱情悲剧为中心,写出了当时具有代表性的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向腐朽的封建制度敲响了沉沉暮鼓。同时,小说通过对封建叛逆者的歌颂表达了新的朦胧思想,也敲响了新世纪到来的晨钟。
在中国文学,还没有一部作品能像《红楼梦》这样把爱情悲剧写得既富有激动人心的力量,又能深刻全面地揭示出它的社会根源,从而对封建社会作出深刻有力的批评。
要问我,我最喜欢哪本书?我一定会回答是《小王子》。小王子这本书是爸爸送给我的,因为爸爸希望我像小王子一样,永远有一颗纯洁的心。我纳闷小王子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所以,我赶快抱起书,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
我看了前言才知道,这本书在西方非常有名,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子都很喜欢看,难怪爸爸要送这本书给我。我又接着读,小王子住在一个很小很小的星球上,小得只有他一个人的星球上,小王子有一朵玫瑰花,他每天都给他的玫瑰花浇水。后来,小王子离开了他的星球去旅游了,去了许多许多奇怪的星球,见了许多奇怪星球上的人,最后,到了地球。他在沙漠中遇到了一个飞机坏了的飞行员。小王子和飞行员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他想他的玫瑰花了,为了离开地球,小王子被毒蛇咬了一口,之后,飞行员就在也没见过小王子了。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叫纯洁的心灵。小王子深深爱着他的玫瑰花,为了不让羊吃掉玫瑰花,他让飞行员为他的羊画上了口罩。对他来说,玫瑰花好比他的生命,与其他花朵都不同。这是多么真挚的感情啊!还有那只狐狸,即使小王子离开了它,它也不会忘记小王子。
这本书中,好多故事都是有寓意的,比如,那个不停地点灯和熄灯的灯夫的故事告诉我们,要忠于职守,认真负责......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让我明白了一个很大的做人道理:大人们也会做许多蠢事,大人们不一定都是对的。所以,我们小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永远要保持着一颗纯洁的心,这样,才能找到我们真正所追寻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