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想是一种力量,梦想也是一种选择。海子说:“我们最终都要远行,在追梦的路上最终都要与稚嫩的自己告别,告别是通向成长的苦行之路”。
选择无处不在。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是海子的选择;人不是生来被打败的,是海明威的选择;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是司马迁的选择。
为梦想而进行选择,是一次又一次自我重塑的过程,让我们不断地成长,不断地完善。如果说,人生是一次不断选择的旅程,那么当千帆阅尽,最终留下的,就是一片属于自己的独一无二的风景。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银行家查尔斯,人到中年,事业有成,为了追求内心隐秘的绘画梦想,突然妻别子,弃家出走。在异国他乡,他贫病交加,对梦想却愈发坚定执着。
月亮触不可及,六便士却触手可得,放弃所有的一切,只为追寻心中那可触不可及的绘画理想,这本就需要极大的勇气与个性。选择月亮的人很难为别人所理解,即使得不到金钱,那些追逐梦想的人在追逐的过程中依然很快乐。
人世漫长得转瞬即逝,有人见尘埃,有人见星辰。查尔斯就是那个终其一生在追逐星辰的人。
书中有一段是这样说的:
我总觉得大多数人这样度过一生好像欠缺点什么。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的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我的心渴望一种更加惊险的生活。”“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薄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与此相反,做一个著名的外科医生,年薪一万镑,娶一位美丽的妻子,就是成功吗?我想,这一切都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世界上只有少数人能够最终达到自己的理想。每个人都是不被询问地来到这个世界,也许一开始命运就赋予他波折,让他不好活,也许有人到头来都没遇上大灾大难。但总的来说,能在有限的生命中找寻并实现自己的价值,这才是一个人活着真正的意义所在。
其实我们每天思考的是生活的鸡毛蒜皮,关注的是一大推实利琐事。上学、考试、就业、升迁、赚钱、结婚、买车、买房……层层叠叠,一切都是为了活下去,而且总是企图按照世俗的标准活得像样一些,大家似乎已经很不习惯在这样的思维惯性中后退一步,审视一下自己,问:“难道这就是我梦想吗?这事就是一生所需要的一切吗?
也许我们真实的需要被掩盖了,“需要”变成了“想要”,而“想要”的内容则来自于左顾右盼后与别人的盲目比赛。明明保证营养就够,但所谓饮食文化把这种实际需要推到了山珍海味、极端豪华的地步;明明只求舒适安居,但装潢文化把这种需要异化为宫殿般的奢侈追求…大家都像马拉松比赛一样跑得气喘吁吁,劳累和压力远远超过了实际需要,掩盖了我们的真实想法。
我们的生活真的不仅只有眼前的实例琐事,还有诗和远方,也许查理是一扇窗,请让属于我们自己的白月光照进我们的心窗。
命原比我们想象的幸福,而我们欲望却把它想象成为残酷的战场,放下虚无的包袱,轻装上阵,欣赏并热爱出现在生命中的每一个灵魂。愿每一个生命都能抱朴归真、
有人说我们这个时代不缺机会,所以也势必会让每个人面临很多的选择,那么是遵从自己的内心还是随波逐流,是直面挑战还是落荒而逃,是选择喧嚣一时的功利还是选择恒久平静的善良,无论如何,希望每一个人都能做出一个在日后回想不让自己后悔的选择。
梵高疯了,梵高死了,高更也从此离开巴黎去了南太平洋的一个默默无闻的岛屿Tahiti;其实两个人有很多相似之处,都差不多是疯子一样的天才,梵高是确确实实的疯子,高更可能还差那么一点儿就是疯子了,所以他走了很长很长的时间才最终达到了自己的艺术天堂,而梵高相对于他来说要幸运的多,梵高早早的找的自己的艺术之路,在巅峰时刻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高更曾请求巴黎的朋友给他寄向日葵种子,由此可见他对梵高的怀念,我想他肯定后悔了,后悔在梵高最脆弱的日子里开了他,他对梵高的死肯定是愧疚的";
非常让人庆幸的是,高更生命中最重要的在大溪地岛上完成的作品《我们从何处来?我们是谁?我们像何处去?》并没有像小说中那样被烧毁,而是幸运的留存了下来;
高更的晚年确实是贫困交加,疾病缠身的,但是具体的情形谁也不知道,毛姆在小说中的描写异常凄惨,可能是小说的缘故,作者加了很多大胆的猜想,和语言的加工,借此增加对主人公悲惨命运的烘托吧。我觉得毛姆这篇小说的主人公身上有着高更和梵高两人的影子,高更和梵高的个体互相矛盾,他们的命运和对艺术的执着又互相辉映,可能毛姆也是想对这段友谊给予些美好的诠释吧!
一个家庭美满,事业有成的证券交易人突然放弃了自己的一切,抛妻弃子,身无分文的来到巴黎,在一间破旧的廉租房里开始了自己的第二重人生。没有蓄谋已久,不是头脑一热,他像是被魔鬼抽走了灵魂,被命为画奴,终其一生只为画画。对于世人的指控,情人的以死相逼,他冷酷无情,岿然不动;对于朋友的接济与善意,他理所应当的接受,还不断打骂欺辱他们。这样的奇幻,却又有种魔力在震撼着我们,他技艺粗陋却坚定地强调“我必须画画”,他在临终前瞎着双眼却将生命的那种明艳、壮美、力量铺陈在整个房间,又甘愿将其付之一炬,他把生命托付在画纸上,只有用颜料填涂才能拥有色彩。
坦白说,毛姆笔下的这种人是不存在的,相比于原型来说更像是毛姆自己的理想化身,是为歌颂理想而存在的人物。原型高更在做出改变一切的时候也是经历了诸多选择和考量的,但文中的斯特里克兰却是直截了当的改了行,让人摸不着头脑。但从全书来看,正因为他是斯克里特兰,所以他一定会这样,对于世俗的抛弃,道德的背离,人际关系的逃脱,正证明着他不具有社会人的特质。一切的社会行为,包括给人做翻译,和朋友的爱人建立情人关系,都是为了生存和原始需求的服务,是对社会的妥协。而他两次搬迁,从高度文明的上流阶级到鱼龙混杂的底层阶级,再到无管辖的自由状态,隐居大山深处,都体现着他在想方设法逃离人类社会的枷锁,所以如果用道德标尺去衡量他是不公平和没有意义的。
而这样的斯特里克兰却有着超脱常人的地方,那就是必须要去做的事。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总说我必须要去做什么,是因为权衡利弊下这么做更有好处或者更符合道德标准,但很少有事情是无缘由的必须要做,如果有这样的人,在车流中一定要逆行,没有任何理由,仿佛神明的旨意一样,我们八成会觉得他疯了,而斯特里克兰却正是这样,在社会的洪流里非要无故的逆行。
而支撑这种不明智逆行的正是理想。想法在我们成长过程中像是一棵小树,不断的开枝散叶,有的被人砍掉了,有的自己脱落了,而理想则是树的主干,在我们成熟以后没有道理的去坚持,去喜欢,去奋斗,有的人能找到自己的主干,在故宫修40年的表也不觉得无聊;有的.人在沙漠里科研十几年不能与家人通讯也觉得付出值得;有的人像斯特里克兰一样抛弃一切在西单的地铁站歌唱。他们是幸运的人,但大多数人可能找不到自己的主干,最终成为社会的一份子,过着效益第一,职称优先的中产阶级生活,但偶尔还是迷茫,像是书中局促的证券经纪人斯特里克兰一样。也许我们暂时不幸,没找到可以为之奋不顾身的理想。但通过这本书,我想说的是,我们还有可能遇见理想,还有时间为之奋斗,在斯特里克兰完成生命里最宏大最震撼的巨幅图景时,那明黄和鲜红交织的是生命的激越和力量,是理想的荣光,这种淋漓尽致的激情和意志仿佛命运交响曲结尾的休止符,无声却激昂回响。我被震撼了,理想太美,为坚持理想还是屈服现实举棋不定的人,还没遇到理想的人们,要敢想敢梦。
理想啊理想,我愿为你臣服,献上我的生命,做你永世的奴仆。
我一直笃信作者毛姆不仅是一位伟大的作家,而且也是一位很伟大的心里学家。尽管在此之前,同时在此之后,我并没有看过有关毛姆的简介,我的这份笃信我是很坚定的。这本书对人的心里的细节描写及为何会产生这种心里的分析,让我十分震撼,以至于我到现在心中翻起的那份波浪还没有得到平静,甚至是连语言这个我最为熟悉的东西我都不知道如何说了。尽管这本书给我带来这么强大的震撼,以至于我都不能好好的说话,但是我还是觉得应该写一下自己的感受。
看完整本书后,我最大的感触是“我”认为查尔斯。思里特克兰德寻找到的不是自己,而是一个新的灵魂。对这句话,感触颇深。一直以来,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在告诉我要做自己,要做真正的自己。于是我以为只要我做到了自己,显示出自己独特的个性与才华,我便可以一鸣惊人,成为万众瞩目、名留史册的人物。可是当我看见这句话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事情似乎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我”亲身经历与感受到了斯特里克兰德的事迹与存在,“我”看着他抛弃妻子,看着他又如何伤害对自己最真的朋友,这样一个未被社会传统价值观的人为何能够取得这么伟大的成就?心中很震撼!
通过作者不断的记述并且引起潜意识的问题,我突然意识到一个伟人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个伟人,他在成长中必须要做一些违背社会道德的事情,他们抛弃以前的生活基础,被人们认为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及社会道德败坏的人。但是他们在做这些时候,早就已经忘却了社会道德对他们的审判,他们心中有的只是一个新的灵魂。但是这个新的灵魂在他们刚抛弃以前生活基础的时候,还没有成行,还不足以让这个新的灵魂发挥到让世界为之震撼的地步。于是他们需要继续磨练,需要在社会里面辗转,寻找一处真正适合他们新灵魂居住的地方。这样他们才能创作出不朽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