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故乡在河源的一个小镇。二十年后我回到了家乡,看见家乡发生了翻覆地的变化。以前浑浊的水池变得很清澈;农作物就温室栽培,种出来的蔬果又香又甜……
以前,家乡有一片长满野草的荒地。二十年后,人们就把杂草全部拔走,种上了草皮。在草坪上铺着一条石板路。这条石板路直通空地上。每当早上,那儿有的人在散步,有的人在唱歌、跳舞,还有的小朋友在那儿玩游戏。在空地附近,有几棵似真的仿真椰树。每当夜晚,“椰树”就发出五颜六色的光,把那空地点缀成一个“灯塔”,美丽宜人。
在草地附近,有一个水池。以前,水池里的水很浊。经过人们的爱护,现在水池里的水清流风底,明亮得像一面明亮的大镜子。池里的鱼儿高兴地在水里生活。两岸的树木郁郁葱葱,像一把撑开的大伞。池里的水可以灌溉农田、清洗衣服。为了一水多用,村民们凑钱买了两个大水泵。它能把人们洗完衣服和菜的水通过污水处理的水泵把脏水转化为饮用的净水。喝一口已处理的水,你会感觉到非常清甜,一直甜到你的心里。而生活垃圾,它会通过垃圾处理器转化成有机化肥。这样,既环保又省回村民的钱,真是一举两得啊!
二十年后的家乡,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引起了我对未来家乡的向往。
我的故乡地方虽小,但这里的风景却显得那么美丽,那么漂亮,就像春天那样美丽。
故乡的秋天是美丽的。黄澄澄的橘子挂在枝头,像一盏盏的小灯笼,真是惹人喜爱。还有田里的稻谷正等着农民们收割,金灿灿的谷子弯下了腰,远远望去像一片金草。秋分时节,我们在教室里朗朗读书,农民在稻田里喜获着稻谷。
秋天到了,树叶黄了,黄的一片一片从树枝上落下来,树叶落在我上学的路上,落在每条小河里。每天早晨,铺满了大地的树叶,都会被这里的同学们打扫干净,还大地以本来面貌。
秋天的季节是农民最繁忙的季节。远远望去,一片黄黄的稻田上,全都是金黄的稻谷。双休日时,我们在稻田里拾稻穗,在家帮助爸爸妈妈干家务事,洗衣服,做菜,烧饭……还要学习各门功课。日子一天一天过去,爸爸妈妈在繁忙的季节瘦小了,经过这么一段季节的辛苦,渐渐地重新恢复了一切,我们的生活改善了一些,父母又会在悠闲的时间里,把我照顾得很周到。
我在这些日子的流逝里,无法挽回从前那个机智、勇敢的女孩子,但我心旷神怡地去观察,把秋天的景色描绘出来。故乡秋天的气候非常凉爽,秋风一起,所有的黄叶从树枝上落下来,那树就成了一棵枯树。
故乡的秋天是多么的美丽,多么的金黄,这个季节就是一年四季中最繁忙的季节。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头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是在鲁迅的《故乡》中认识他的。当时,这健康可爱、有着紫色的圆脸、颈戴银项圈的少年,留给了我很大的印象。他给作者,也给我们诉说了他的稀奇的见识: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他和作者一齐开心的交谈,一齐天真的欢笑,在一齐肆无忌惮的玩耍。
但,二十年过去了,闰土已不是以前的闰土了,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他之前紫色的健康的圆脸,如今变作灰黄;红活圆实的手,如今变得又粗又笨并且开裂,倒像是松树皮了。最重要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第一声叫出来的,竟然是“老爷”!
他们之前以兄弟相称,但此刻却主仆分明,只是因为“那时是孩子,不懂事”么?二十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所谓的“长大了”?或者……
应当是当时的社会吧。是当时的种种压力,才使得一个天真无邪、自由欢乐的少年变作一个目光呆滞、呆若木鸡的农民。闰土就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庸俗、麻木。
文章的最终,鲁迅的侄子宏儿和闰土的第五个孩子在一齐,同二十年前的鲁迅和闰土一样,在一齐欢乐的玩耍着。这不就是小时候的鲁迅和闰土吗!但等到他们长大之后,会不会也和此刻的他们一样,中间相隔着一层可悲的身份的厚隔膜呢?
这时,鲁迅又写道:“很难。第六个孩子可以帮忙,但他总是吃得不够.这不是和平.金钱在任何地方都没有规则.收成不好。种东西摘出来卖的时候,总要捐几次,叠好钱;不卖,只能烂掉……”“妈妈说,杨二的妻子是豆腐美人,自从我们家收拾好东西后,她每天都要来。前天伊在灰堆里拿出了十几个菜。经过讨论,说是埋在闰土里了。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起搬回家;当杨二发现这一事件时,他认为这是一个伟大的成就,所以他把狗杀了(这是我们这里的养鸡用具。木盘上有栅栏,里面装着食物。鸡可以伸进脖子啄,狗不行,只能看着伤心)。他像苍蝇一样飞走了,而伊拉克用这么高这么低的脚跑得那么快。”
这篇看似平凡而啰嗦的文字,其实是在展示中国人的愚昧与悲哀。对此,我真的不想多说什么。大家都能理解。
最后,鲁迅老师说:“我在昏暗的灯光下,一片海边的绿色沙地展现在我面前,一轮金色的满月挂在上面深蓝色的天空中。我觉得:希望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是。这就好比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会变成路。”
这真的是一种无奈的叹息,一种苍凉。也许,我们永远也体会不到。
我的故乡肇庆,是一个让我魂牵梦绕的地方,她就像一颗明珠,镶嵌在粤西北的大地上。
说到它,不得不提到美丽的鼎湖山。一股股细得像珠帘似的泉水,从山顶贯穿而下。一朵朵盛开的水花,白得耀眼,白得舒服。家乡的水,如同瀑布般美丽,从天上飞流直下,像雨、像珠。似雾般地缭绕在山腰上,像步入仙境那般美。
家乡的水,是名副其实的甘饮。许多人慕名而来,为的就是品尝一下那甘甜的泉水。在山间,舀一碗水,那水是晶莹透亮的,再品一口,清凉、甜美。干净到不用经过任何的加工,就能直接饮用。每个到访的游客,总会迫不及待地想畅饮一番。
家乡的水,是清凉的,是炎炎夏日里的天然消暑剂。一些慕名而来的人,就会经常去泉水里泡,一泡就是一个多小时。你会感觉到一阵肌肤的松弛,骨骼的贯通,这就是它养护生命之所在。
家乡的水,是明净的。因为它是浑天而成,不掺任何杂质。这主要得益于这里远离城市的烦嚣,树木耸立,空气自然清新怡人。而这里的水是由大自然层层选拔下来的,由雨水汇成小溪,经过树木的根系过滤,最后,就变成了现在的清泉。大自然可真是神奇的魔术师啊!从它加工出来的水,无疑是淳朴自然的。
家乡的水与别的水之不同之处在于,它既纯,又美,沁人心肺!“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寻溪而上,经过长途跋涉,在接近山顶处,远远的,就听见轰隆隆的水声,那就是鼎湖山瀑布,你可以感受到它的那种壮观!只见十几米的瀑布从山顶上飞溅下来,人站在一旁,就能感觉到一股巨大的水流倾泻而下。细小的水珠会溅到你的脸上,扑进你的怀里,让你有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美不美,家乡水”,无论我走到哪里,我都忘不了家乡,忘不了家乡的水。
鲁迅先生的《故乡》,透露着他对故乡的怀念,却又另有一番味道。让我感到有些感动,又有些凄凉。
本是久别重逢,可那些美好的回忆终究只能成为回忆。记忆里的闰土,夏天在海边拾贝壳,在潮汛时看鱼儿跳。戴着项圈,拿着钢叉,向猹刺去……而再见闰土,他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脸上爬满皱纹,眼睛周围涨得通红。他头上戴着一顶破毡帽,身上穿着一件单薄的棉衣,手又粗又笨,已经裂开,像是松树皮。更令迅哥儿吃惊的是,他见到他,第一声就是“老爷---”,显得那么生分。这让迅哥儿到嘴边的话又咽了下去,因为鲁迅知道,他与闰土之间,也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墙壁”。
闰土作为穷苦劳动人民的代表,饱经风霜,受尽岁月的折磨,让我体会到了封建社会劳动人民的辛苦。为生活所迫,受压于生活,却又无可奈何。鲁迅先生怀念小时候和闰土之间的那种纯真,没有间隔,但是生活不饶人,他们再也回不到小时候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
鲁迅在《故乡》的写作中,用了对比手法,幼年的闰土那样活泼好动,而成年的闰土,却是比以前要苍老,与鲁迅也变得疏远了。这一对比,更让我觉得深深的悲哀。在这样一个黑暗的社会,这样黑暗的制度底下,人与人之间,甚至是好朋友之间,也会因为封建阶级关系,渐渐形成一堵厚厚的墙,谁都无法逾越。我悲凉的心绪,也像《故乡》中,那个阴晦的天气,呜呜作响的冷风,苍黄的天空,萧索的荒村……
读了《故乡》,我似乎有些明白,鲁迅先生为何弃笔从戎。因为最严重的不是身体的疾病,而是心理的疾病。治好真正的根源,才有挽回的余地。当时中国劳动人民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精神愚昧,令人可悲。人民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再加上国民党反动派的攻击,人民处处受压迫,可谓是处于水深火热之中。鲁迅先生希望社会不再黑暗,希望人民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于是他拿起他的笔作为武器,与封建思想积极斗争!
我又想到,生活在现代的我们多么幸福。但更重要的是,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所以要好好学习,才能更好的报效祖国!
小路蜿蜒曲折,落叶堆积在旁。每一步,每一站都不会忘这里堆积了我的太多感情,那棵陪我长大的柳树,我永远不会忘记!
长大的我,回到了你的身边。当年和我一般高的你已经比两个我还高了吧。你还那么招人喜欢啊,我相信你看得见!天真的孩童依旧在你身旁跳着水坑,噗通噗通水花溅得四处都是,背心也染上了土黄色的泥点,他们不亦说乎。爷爷奶奶们还是摇着扇子下着象棋,还是很放心把孙子孙女交给你照看。喜欢乡村的小年轻还在这儿,你看啊,他在你的怀里酣然入梦,我想他的梦里一定有你的身影。这轻松悠闲的生活,你还记得吗?
当人潮退散,已是傍晚十分。落日的余晖照在了你我的身上,风儿轻轻地伴奏,土地上的影子满是温暖。
我静静的走到你的身旁,坐到那把长椅上,闭上眼睛,听风的忧伤,叙我的故事。讲到令我兴奋的地方,我还是从长椅上跳起来,你还是摇摇你的柳枝,表达你的开心。站在你的枝干旁,比划比划我的身高,嘿!我比之前高了不少,相信你也是吧。你身前的水洼可是当年那个捣蛋的我发现的。轻抚你身上的纹路,你的皱纹也多了不少呢。
月光洒满大地,你应该睡了吧,我看着你,沧桑了不少啊!原来不知不觉中,我们都在慢慢的长大。
老地方依旧安然无恙,依旧人来人往,像从前一样,我也会将你带入梦乡。
我的家乡很美,最美的是家乡的小溪。
春天,结冰的小溪苏醒了过来,潺潺地流着。溪两边的柳树随风甩起了一头碧绿的头发。桃树盛开了美丽的桃花。我和我的伙伴们一起,把一瓣瓣桃花丢入水中,溪水轻轻荡起了微波,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金色的光芒,像撒了一把碎金。
夏天,火热的太阳照耀着大地,小溪依旧唱着欢快的歌。一朵朵荷花在水中盛开,像为小溪别上了美丽的发卡。我们脱去衣服,在水中嬉戏。这时的小溪是那么凉快,那么可爱。
秋天,桔树长出了令人馋涎欲滴的桔子,一片片金黄的落叶在空中飞舞,最后轻轻地落在水面上,像一只只小船。秋风吹动着小溪,一片片落叶向着远处漂去。
冬天,一片片鹅毛般的大雪悄悄落向大地,给树和大地穿上了一层厚厚的棉袄。小溪结了一层薄冰,像盖了一层被子。欢快的小溪止住了脚步,静静地睡去了。
四季的小溪是那么美,那么自然。
“十一”长假,爸爸、妈妈带我回了一趟故乡。故乡的秋色真美啊!天是那么高远,那么湛蓝。蓝天上飘着一丝丝白云,一群群大雁排着整齐的队伍往南飞。
故乡是一个群山环绕的小山村。举目四望,群山已脱下苍翠的外衣,换上了金灿灿的秋装。村边的小树也穿上了淡黄色的外套,顽皮的树叶宝宝在秋风姐姐的帮助下,轻轻地荡起了秋千。也许是秋风姐姐太用力了吧,不小心把树叶宝宝的秋千摇断了:树叶宝宝们有的如金蝴蝶一样在空中展翅飞动;有的如金鸟一样冲上半空;有的如披着金装的芭蕾舞演员在翩翩起舞;还有的被风吹到了清澈的小溪中,如一叶小舟开始了不知将去何处的旅行。
辽阔的田野上是一派丰收的喜人景象。金黄的稻谷笑弯了腰;高梁涨红了胖胖的脸;玉米特意换了一身金缨,咧开嘴笑了,露出了满口白牙;大豆也许太兴奋了,有的竟笑破了肚皮。
故乡是水果之乡,秋天的果园更是硕果累累。瞧,红艳艳的苹果,金灿灿的鸭梨,灯笼似的大枣,紫玛瑙似的葡萄;柿子涨红了脸,头上戴了顶小草帽,好似节日的红灯笼,光彩照人。
我家门前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轻轻地流过。溪边的一侧,栽种着一棵棵枫树。深秋时节,枫叶红得好看极了,简直像一片火似的。溪边另一侧的松柏是那么挺拔,那么绿。清清的溪水里倒映着红叶、绿树,多么美丽呀!
啊!我爱故乡的秋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