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是一本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性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然而,所有的情绪都在娓娓叙说的过程中悄悄侵入着读者的思想。
人越惧怕死亡,人就活的越怯懦。
余华在序中这么写,“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本书是以一个老人的回忆展开的,书中就这样以平淡的语调地叙述着一个似乎微不足道而又壮烈的故事。主人公叫“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但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什么是福?什么是贵?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他们既单纯得可爱,也愚昧到可悲。
小说叙述了福贵一生的悲欢,表达了福贵一生的起落盛衰。福贵,年轻时是一个地主少爷,经常在城里吃喝玩乐,嫖妓、夜以继日地豪赌并乐此不疲,常常十天半月不回家。然而好景不长,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很快让他付出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代价——由于半年赊帐的积累,福贵把祖辈留下的家产在一夜之间输得精光,由远近闻名的阔少爷变成了一文不名的穷光蛋。所有的风光都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荡然无存。他也从此一蹶不振,日子越过越穷苦。父亲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在从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死了。他为病了的娘到城里买药时抓壮丁抓走,此后的日子饱尝颠沛流离、飘无定所之苦。快两年时,他终于死里逃生,回到了家,得知母亲已病故,女儿凤霞因为一次高烧,失去了说话的能力。他原以为一家人终于团聚可以过好日子了,谁料,苦难才刚刚开始——的儿子在一次意外的采血事故中被冷漠的医生夺去了生命;女儿凤霞终于长大成人还找到了一个疼爱自己的丈夫却死于了产后的败血症;妻子家珍也死于软骨病;女婿二喜死于工地的事故;不仅如此,死神连他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都不肯放过,竟因吃豆子而撑死了!身边的亲人一个一个相继死去,福贵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亲手埋葬了五个自己挚爱的人。
经历的越多,彻悟的就越深。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也没有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那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一切事物明白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着世界。
“人为什么而活着?”
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福贵一生的杯具是自身命运与社会变迁的交织,活着,为了什么,为了这让人撕心裂肺的痛楚吗?不,正是这种痛楚才使活着的感觉更加强烈。期望破碎后的痛楚使下一个期望更加真挚,使得来的幸福更加珍重。人生来就注定要伴随悲伤,正是悲伤使我们更清醒地活着。如余华自己说的一样:“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活着,生命就是一个活着,不谈幸福或苦难,生命,只是一个活着的过程。活着吧,活着,生命而已,毕竟,生命还要继续。
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昆虫记》这本书,将我带入一个神奇的世界,使我特别着迷。书中记载了十几种昆虫的生活方式,上演了一幕幕昆虫大战,让我知道原来昆虫之间的爱恨情仇竟然和我们人类相似……
首先,让我们认识一下掠夺者——红蚂蚁。它们骁勇好战,以抢夺为生。它们不会哺育儿女,也不善于寻找食物,它们需要有人伺候,因此它们活动的主要目的是抢夺黑蚂蚁的蛹,孵化成自己的奴隶。在红蚂蚁进军的途中,作者法布尔耐心地设下了四次圈套“阻扰”红蚂蚁的集团大军前进,尽管难度一次次加大,但是竟没有一次能够成功阻止红蚂蚁前进的步伐。由此可见红蚂蚁不仅有着坚强的毅力,而且还具有极高准确的记忆力。
接下来,我们再认识一下歌唱家——蝈蝈。蝈蝈为三大鸣虫之首,一般发出声音的是雄性蝈蝈,在深夜的田野里我们经常能听到它的“歌唱声”。蝈蝈以食昆虫为生,是农民伯伯的小助手,因此它还有“田间卫士”的称号。
最后,将要登场的是勤劳者——蜜蜂,小蜜蜂的脑袋圆圆的,黑溜溜的眼睛咕噜咕噜地转,甜蜜蜜的嘴巴小小的,小巧玲珑的身子,细手细脚。别看它长得小,它可是一种危险的昆虫,它的尾巴里藏着一根小小的毒针。毒针一旦扎到人身上,就会让人的身体起个大泡。每到春暖花开的季节,小蜜蜂就会飞到花丛中采蜜,一直到秋天收集花粉结束后才放肯慢脚步,休息一下,可真算的上是昆虫中的“劳模”了。
《昆虫记》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想写出像《昆虫记》这样了不起的作品,就要像法布尔一样做一个有恒心、有毅力的人。
合上书本的那一刹那,似乎福贵就在我眼前,他坐在田埂上,佝偻着背,瘦骨嶙峋的身子比田边的残叶还要更单薄一些,满是泥土的裤脚被卷了起来,一长一短,两只脚踩在地上。老牛福贵回过头来“咩咩”地叫了一声,眼睛里闪露着悲凉的亮光。
人越是活得艰苦,就越是艰苦的活着。用“悲惨”二字来简单概括福贵的一生也算贴切,他一如既往地存在在这个世界上,用稀松平常的语气讲述着他鲜为人知的一生。人活着不就是希望风光时有人羡慕,成功时有人有人分享,落魄时有人扶持,失败时有人安慰吗?每个人活着都有或大或小、或远或近的目标,有奋不顾身甚至倾尽所有想要追求的理想,若只是单纯的喂饱自己,在这个世上安安静静地活着,别说日新月异的社会不会允许,就是自己也会因受不住太多的诱惑而去拼搏、去努力、去得到、去充实地活着。
世界变化的速度已经远远超过了以光年来计算的光速了,身在动荡的四、五十年代是福贵无法选择的时代背景,解放战争、人民公社、文化_还有包产到户,细数大大小小的各种革命,富贵总是归在“受害人”的那一类,或许正是这数不清的苦难,让他仍能用知足常乐的心态去看待自己的一生和细心感受在夹缝中生存的幸福。
《活着》最触动我的并不是福贵崎岖不平的生命轨迹,而是福贵本身,他是《活着》的灵魂,他已经成为一种意志,一种信念,让我觉得自己所认为的苦难的悲惨的经历,原来都是芝麻绿豆大的事,让我发现自己竟然活成了如此一副软弱的皮囊。熟不知生命常有缺憾,成长总有遗憾,福贵像一剂清醒剂,注射在血管里,融化在血液里,级或者每一根毛细血管,让我学会用另一种心态去看待生活。
世人总说“人生不如意之事,绝大部分”,可是我想真正常足了那百分之八十的苦事憾事的人是极少的。世上的人,无论身在何处,都在于周围的世界接触周旋,明争暗斗,都有自己的挣扎,当你开始抱怨社会越来越不近人情,世界越来越冷漠之时你有没有想过其实是自己承受挫折的能力越来越差了呢?你贪于安逸,贪欲享乐,才会在受到一点伤害时觉得世界不公,活成自己曾经最讨厌的样子,活得离主流越来越远。
活着容易,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不容易。
这个假期,有幸拜读了《红楼梦》这部小说,当我还是一名小学生的时候就已经看过少儿版了,当时吸引我的不光是里面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爱情婚姻故事,还有里面那古香古色的插图。我想日后我爱上画画,喜欢工笔画也有一定的原因吧!也算是潜移默化地影响了我。
小时候看会有一种感觉,它似乎是一个长篇的"言情小说,但直到现在已为成人,才能领略到其中的封建社会的末世危机。在曹雪芹的笔端,《红楼梦》里有道不尽的荣华富贵,说不完的世态炎凉的背后,更充满了对人性的诉探。
本书具有高度思想性和高度艺术性,对现实社会、宫廷的黑暗,封建贵族阶级及其家族的腐朽,对封建的科举、婚姻、奴婢、等级制度及社会统治思想等都进行了深刻的批判。读后感·以荣国府的日常生活为中心,以宝、黛、钗的七情婚姻悲剧及琐事为主线,展现了穷途陌路的封建社会终将走向灭亡的必然趋势。
它的故事情节和人物形象,让我每一次读完都会有不同的感受。初读这本书时,小小的我便感动于那木石前盟,便沉沦于那句“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水可还。
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便爱上了林黛玉这个痴情、超凡出尘、柔柔弱弱的女子。可是,当我再次翻开《红楼梦》时,依旧感动于那木石前盟,却在不觉中也信了这金玉良缘;对林黛玉的热爱也淡了,却欣赏起了那朵“艳压群芳,任是无情也动人”的牡丹——宝钗!她举止娴柔,端庄豁达,淡雅中不失秀美,与每一个人都保持着亲切自然、合宜得体的相处。若是小时的我,可能会选择做林黛玉那样的人,但此时的我却更愿做宝钗那样大气、聪慧、热情、知性的女子。只是最后她们的结局叫人潸然泪下,深沉良久。
红楼,终究让人们怀念与向往,可是,在这片桃花落地时,终究只是一捧镜花水月,到头来,这只是一场梦……
暑假时拿到了一本书,黑色的封面上映着更加乌黑的大字:活着。我很少看到一本书的题目就如此深沉,怀着巨大的好奇心翻开了第一页。
这本书是作者听了美国民歌后写下的小说,作者余华不动声色的让我们跟随着他冰冷的笔调,亲眼目睹人们在这个叫活着的故事里接二连三的死去。
大致阅览了这本小说,主要是讲了“我”在乡下听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讲述自己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家财变成一个穷人,他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文化_,他的亲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他和他的一头老牛活到现在。
我的心情跌宕起伏,先是为福贵的败家而感到气愤,再后来又为了福贵悲惨的命运感到悲哀。整个故事氛围都比较阴沉沉,但是,无论福贵的命运有多么悲惨不堪,即使到了趋于死亡的边缘,他都活了下来,在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福贵,他年轻时并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物,当时的他放荡不羁,后来虽然变老实了,但是并不懂得教育孩子。不过仔细想想他还是有着其余人不曾拥有的品质。福贵受到的打击和痛苦是常人所没有的,可他还是靠着自己的力量,坚强的活着,不像春生因为在文化_受挫折而自杀,这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在现实生活中,像福贵那样抹着浓厚的悲惨色调的人很少,但是我们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崎岖坎坷,在挫折面前,或气馁投降,或昂首挺胸继续前行,这样,生活中的大小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遗忘,被时间所遗忘。
合上书本,鲜艳的红再次入我眼里。我知道时光如黑夜一样正在转瞬即逝,死亡也终会如黑夜从天而降。但只要像现在这样活着,宁静就在遥远的身旁波动……
挑一盏夜灯,静静描绘着书页上深深浅浅的剪影,缓缓抚摸着熟悉的文字,依稀能感受到昔日的温暖。抬头仰望夜幕点点繁星,恍惚间,听见若隐若现的欢笑。亲爱的小王子,你回到属于你的那颗星星了吗?在那里,是否有一朵骄傲的玫瑰在等你?
在这本书中,充满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弥漫着一种淡淡的忧愁。孤独是一种显然易见的情绪:小王子是孤独的,他只有两座小火山和一朵玫瑰,遗憾的是,他与玫瑰不能了解彼此的心意。他孤独的看着太阳东升西落,忧伤的他,一天之内竟看了四十三次日出。小狐狸是孤独的,他厌倦了那种“我捕捉鸡,人类捕捉我”的生活。飞行员也是孤独的,没有人懂得他的意图,没有人愿意聆听他的内心。这种孤独是深邃、普遍的,也是如影相随的。在寂静的沙漠中,毒蛇告诉小王子,有人的地方,也一样孤独。孤独像乌云一样笼罩着每个人的心头,这仿佛是每个生命都逃脱不了的魔咒。只有那些每日来去匆匆不知何去何从的人们才不会感到孤独吧?在他们的心中,是否只剩一片情感的荒原?或许,从某种意义上说,孤独也是一种幸运,至少,没有失去最初的自己。
小王子来到地球,认识了狐狸。正当小王子为成千上万朵玫瑰而伤心时,狐狸告诉小王子:你只为那一朵玫瑰付出过,她便被你拥有,她对你来说就是独一无二的。狐狸让小王子驯服了自己,使他明白驯服的真正含义:彼此的联系、彼此的需要。与狐狸的友谊使小王子明白:爱便要承担责任。小狐狸也收获了被爱的浪漫——麦浪的颜色。在某个月明风清的夜晚,微风拂过麦田,撩起金黄的麦浪,奏响醇厚的音符,这是否会让小狐狸仰望点点繁星,想起那位爱着他的小王子?即使相隔千里,依旧能感受彼此的温暖。
爱也在小王子与飞行员之机传递。飞行员原本在喧嚣的社会中失去了最初的纯真,所幸的是,小王子与他分享了一个充满哲理的秘密:本质用眼睛是看不见的,只有用心灵才能看清楚。与小王子的相识相知,使他发现了心底的一份执着,一份感动。最终,他们用心灵发现了生命之源——一口水井。小王子在离开时,留给了他一份独特的礼物:满天会笑的星星。在某个静谧的夜晚,你会发现:一位老人,坐在高高的天文台上,静静地聆听,浅浅地微笑。嘘!不要说话,他正在和小王子说悄悄话呢!
最终,小王子选择回到他的星球,承担爱的责任。表面上看,小王子离开了我们,但他正是在用行动告诉我们:爱需要培养,更需要承担。每个人对爱的定义是不同的,所追求的结果也不同,但本质是不变的。小王子毅然选择了死亡,因为这是他回家的途径。正是因为爱,所有的恐惧都不值一提,即使是面对死亡,也充满了幸福!对于小王子而言,死亡不过是对过去的告别。在承担责任中,他明白了生命的真谛。
读完之后,细细回味,总有一番忧愁在心头。有人说小王子是一部没有结局的童话,作者正是用没有结局来暗示人生:他们分开了,去了不同的地方,但彼此都有爱在联系与发生。芸芸众生,都在毫无结局地活着。谁到害怕爱到最后没有结局,对爱的患得患失、无计可施,对爱人的失望。最终,谁都不能得到彼此。没有结局便正是结局,就像爱不需要理由一样。
爱是一种奇妙的情绪:即使是遥远的距离,也会有心灵的共鸣;即使是面对死亡,都会显得含情脉脉;即使是孤独的夜空,也会有温暖存在!
仰望繁星点点,我亲爱的小王子,希望你不再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