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身边无时无刻都离不开法律。但是如果,我是说如果——有一个人违反了法律,那他/她会受到怎样的惩罚?
虽然我国现在的法制还不太稳定,但是我们必须要遵守,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让社会变得更加和谐。
记得我在网络上看过这么一个故事:某中学生林某因与同年级同学钟某发生矛盾后斗殴,当晚8时许钟某纠集同学挟持林某到校外一小巷内,将林某打倒在地。后来林某起身掏出水果刀,对其中的王某等人乱刺后逃离现场,王某被刺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1月17日,法院以林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这个年轻的孩子,那如花儿一样的生命!他正处于花儿含苞欲放的时候,可是,他一时的冲动,竟然酿成了令他终生后悔的罪过!试想,就算他走出监狱后,也会被世人唾骂。为什么?因为他杀害了一个正值花季的少年!王某(受害者)的父母该多么心痛啊!
大家知道,如今发生的这么多交通事故的起因是什么吗?让我告诉你吧——也许是因为那些市民们不守交通规则,乱闯马路;也许是酒后驾驶的司机没看清楚就撞上去,找事之后迅速逃跑……就是这些“也许”,酿成了如今一幕幕的悲剧。我们应该好好的遵守法律,包括交通规则,不要让自己昙花一现便离开了人世。
现今,随着我们科技技术的发达,许多的不法商人都开始制造出了“假钞”。就是这些可恶的假钞制造者,这些可恶的假钞,破坏了世上原有的和平。
一个下岗工人,要养活包括自己在内的3人。当他东凑西凑、变卖家产后终于凑出了一些钱,开了一家小店。有一天,一个青年来买烟,店长十分开心,因为青年要买的烟价值100元。可是当店长用这100元去买些食物、生活用品时,却意外得知“这是假钞”。这个可怜的人不免痛哭,这可是他们一家人一周的生活费啊!一家三口人,孩子买作业本要钱,自个儿进货要钱,妻子买生活用品、食物也要钱,处处都是花钱的地方!这让他这个星期如何生活啊!
大家想一想,面对一个这个样子的可怜人,假如你是那个青年,你会这样做吗?你会将手中那一张假钞无情地递给面前这个一贫如洗的店主吗?你会冷漠地把烟放回口袋,冷漠地离开吗?
如果我是这个青年,我就不会这样做。这样违反了道德问题。
我们应该行动起来,抓捕这些制造假钞的不法商人,让假钞消失在这个原本应该和平、美丽的世界上!
不知道,你听了我的讲述后,有没有感觉到法制的重要性呢?我们是不是应该携起手来,共同遵守法制呢?
来吧,行动吧!
什么是法?法就在于人们平时的一举一动,法制就是法律制度,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法律是无情的,只要你触犯了法律,法律就会毫不留情面的对待你!
你明白吗?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法律时时刻刻都在约束着我们。现代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俗话说“君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维护法律的尊严,是一个现代公民成熟的标志。
在我身边就有这样的人:有一次,我和妈妈走在十字路口,看到前面是红灯,我就和妈妈说:“我们等一会吧,绿灯亮了再走吧!”我和妈妈在那儿静静的等待,但就在这时,一个骑着自行车的人,从我们身后飞速驶过。我十分不开心,心里气愤的不得了,差点没骂出来。这个人真是太没有道德了,没看见红灯吗?结果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就在他走到路中时,一辆飞驰而来的轿车和他亲密接触,一瞬间一切都没有了,这个人被汽车撞到了天上又“砰”的一声掉下来,鲜血染红的她的衣裳,看得我直心疼,此刻我都不明白该同情他成了那样,还是该祝贺他的报应!至于那个汽车司机,也会得到相应的惩罚,骑自行车的人也少不了法律的制裁!
这样的事例在生活中比比皆是,像这个人一样不遵守法律的人满大街都是,而不守规矩的人,换来的就是法律的制裁。让我们携起手来:自觉守法尊法用法,为做一个成熟的公民而努力吧!
法制十分重要,请让“法律”这个名词一向存在于我们的心中吧!
当一缕火种照耀人间,文明得以延续在滔滔古河畔,可黑暗并未被光明驱散尽,欲望滋生在这片幼嫩的灯火下。于是,炎黄之争,商汤伐纣,一次次战火燎原,民不聊生,而当君王用兵戈止了战火,开始思考,凭借什么工具安定天下,紧接着有了探索,有了诸子百家,商鞅变法。
就在儒家圣贤想用仁政说服帝王的同时,一种名为法制的思想得到了春秋诸王更多的青睐。韩非子轻轻将之播撒在民众思想深处,而这就如同人类起源的火种,开始一步步成长,成长于岁月的沧桑。
古今岁月三千载,炎黄上下五千年。当初的火苗此刻早已如同阳光照亮世界,成为生活中我们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有心人回眸历史,似乎看见岁月中的韩非微微一笑,似乎对这一切早已预料。
生活在新时代的我们,法制已相当建全,本应该好好守着这份老祖宗积蓄了千年的文化积淀,却依旧有些人一次次用颜面乃至生命,去触碰那根名为法律的高压线,妄图飞出自己的一片蓝天。
于是,在人民走向康庄大道的同时,有贪官巨擘锒铛入狱;而暑假社会热议的柯震东吸毒事件更是再一次深刻揭露了法律与毒品的尖锐矛盾,对此,或许我们心中会生出淡淡的疑问,这群人到底是为了什么才如此铤而走险,将大好未来葬在自己的一念之间?
有人说是一时糊涂,欲望所致,而我觉得,这是他们脑子中,那根名为法制的弦没有绷紧,淡泊了法律,便淡泊了自己的生命。他们自以为可以躲在法制光辉照耀不到的阴暗处,殊不知,这世界,早在千年前就被韩非子布下了后手,万物的丑陋都在法治阳光下暴露无遗,难有遗漏。
我们是祖国的新生代,活在父辈们用血水浇筑的象牙塔中,活在祖辈们用智慧构造的精神世界里。我们是幸运的,因为我们一切可以依仗法律,但同时,我们又是身担重任的,我们要用雏鹰的鸣叫去呐喊法律,传遍长空,用幼嫩的臂膀去巩固法律的高墙,隔绝黑暗。
法制,一轮太阳,如火照耀在我们的心上,我们无畏无惧,因为这份阳光是那个名为韩非子的圣贤穷其一生的智慧结晶,蕴含着祖辈们的期望。
法制阳光下,我们在沐浴着先人的智慧,健康成长。
每当我穿过马路,总会浮现这样一幅画面:一群人走在斑马线上,而此时的红灯已经亮了,一辆辆车疾驰了过来,一个个师傅被迫踩下了急刹……
“你们青少年是国家的栋梁,民族的希望,应该把法制放在心中,哪怕只是一点儿违背法律的事,也坚决不能做。”每当我站在马路边,总会想到爸爸对我说的这句话。
爸爸不但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记得有一次和爸爸去大商场,坐在爸爸的车里,看着一个个老人,孩子冒着红灯的危险,跑向马路的对面。每当这时,爸爸总会叹气,摇头。他的双目注视前方,双手紧握方向盘,车子缓慢的开着,心中似乎在想什么,脸色显得十分严肃,让人有些害怕。我不知该说些什么,望着周围的红灯闪烁着,人们快速穿行着,看着,看着,心中不觉感到有些晕。
漫过一个小时的车程,已经有些不耐烦了,汗水一滴滴地流了下来,我又如何能忍住呢?开始大闹,大叫催促爸爸快点开。可是,爸爸却仍然紧握方向盘,小心翼翼地转动着。
终于,商场出现在了车窗上,让我有些兴奋,爸爸见了,对我笑了起来:“要到了,要到了,可别再板着脸。”我又怎么会?有好吃的,当然开心啦!我已将当时的烦闷抛向了九霄云外。
而就在我的开心和爸爸的分神中,我们把商场遗忘了。刚过了商场,爸爸突然反应过来:“过了,过了!”虽然他心中有些急切,但车子已经过了,要到商场就得绕一个大圈子呀!我紧张的叫到:“老爸,快掉头,反正就这么远了,回去吧,反正这儿也没有摄像头。”而此时,爸爸的脸色映照在了车上的反光镜上,看起来十分严肃:“这是爸开车的底线,遵守交通法规,爸爸希望你做事要守得住两条线,道德底线,法律底线。”我记得,他的脸崩得很紧,让我无法忘却。但那时我还小,还不懂老爸说的深刻含意。只好静静地看着他……
几年后的我,回想起那天的事,不禁让我想起刘备对儿子刘禅说:“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的名句。没错,在我们的人生道路中,尽管所违背的法律再小,也不能为之。
让每个人的心中充满法制的思想,让法制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生根发芽。
法律要记在心中,不可违法。小学生也要遵守法律:放学后要及时回家,不可在校外逗留,不可玩网络游戏,不可偷东西。
每一个小学生都是祖国的花朵,让他们在快乐的生活下成长,长大后做个有用的人,做个对祖国有的人。
小学生不可进入网吧,那是未成年去的"地方,一但迷上了网络游戏,就像吸上了毒品,再也戒不掉了,而且还会把人引入歧途,让你自生自灭,千万别迷上了。
小学生也不偷东西,偷东西是件不道德的事,即使是小学生也要被拘留,偷东西从小就要改掉,不然长大了,即使藏到天涯海角警也会找到你,所以从小不要偷东西。
放学后要及时回家,不能逗留,要是被坏人拐走了必须要学会保护自己,身上带你个手机,以防万一要是坏人把你拐走了就可以趁坏人不发现给家长打个电话报警这样既能把坏人绳之以法,还能自己有经验,两全其美。
要是发现身后跟着个可疑人物的话。就快点走,走到人热闹的地方,吧可疑人物甩掉,或用手机打电话给大人或直接报警。要是陌生人给你东西吃,你可千万别吃,有可能那是有毒的,也千万别跟他走,要是走了的话,他就会把你卖掉或让你干坏事做小偷。
我们做事要谨慎,要是马虎就麻烦了,小学生法律记心中,有些事要从小做起养成良好习惯。
“法律”二字很常见,只要你做了一件违反法律的事,法律就会制裁你,以前我从来就不懂,但在一个下午我全明白了。
那天下午我们一窝蜂似得冲进阶梯教室听法律讲座,一开始我们根本听不进去,像个猴子似得东张西望,可到之后,我的心静下来仔细地听着,我们全神贯注地听着,沉醉其中。
下了课,我想了许多,那些作恶的坏人原本能够好好的读书,可为了一时的乐趣,造成了他不可弥补的错误,网络游戏把你推进万劫不复的深渊,让你坐牢,你在牢里反悔了,为什么要这样做?生命比游戏更有价值吗?你值得吗?
也许生活中的一点小事会让你沉浸其中,但我们要反抗他,不能被他诱惑,更不能着迷于它,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我们小学生更不能着迷,一但着迷,你的大好前途就没了,所以要拒绝网络游戏、偷窃等行为。
谢谢警察叔叔给我们上了一节珍贵的法律教育课。
这一节课不但告诉我们做人的道理,还告诉我们一个小学生的品德。
法律是国家和社会意志的体现,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维护法律的尊严。
俗话说的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我们如果一个人的行为习惯从小就不好,那么长大了必定一样。随意破坏公务,打人,骂人,做好事等。这些是小学生最容易犯的错,但是只要你改正并指正那么是可以重新踏上正确的道路的。但是你无法改正的话,还要继续发展下去,那这些恶习就会时你情不自禁地去做错事。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到时候,你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是监狱!
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什么也做不成。对于祖国来说所谓规矩就是法律。犯罪,犯错他们是兄弟?不,不是。他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词语。犯错,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做,它是我们每个人都做过的一件事。而犯罪呢?他是一颗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会让我们流血流泪。
有人会说:“我们是未成年人,和犯罪没有关系!”不,你错了。____曾经说过:“法制要从娃娃抓起。”你第一次偷东西没有被发现,抱着侥幸的心理,以为别人不知道,一而在在而三的偷,最终会被抓住。
法制是人人都要记住的,我是法制小公民。
人生如船,梦想是帆,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梦,把每个人的梦汇聚起来就组成了我们国家的梦,中华民族的梦,因此每个人的梦与国家民族的兴衰荣辱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只有实现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我们才能幸福和谐的生活。
现在是“法治”社会、文明时代,“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时刻规范着我们的行为。我们只有学法、懂法,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一句话,对于法律,我们必须了解它、学习它、遵守它。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它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
古人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这“规矩”就是“法律”。“法律”是我们整个社会的“行为准则”。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人们在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不得不促使我们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纽约,这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据报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1%。犯罪,无疑永远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正义。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也有一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扞卫它!
只要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
我最大的骄傲是身为一名中国人,最大的自豪是外国人叫我“Chinese”,最大的幸福是生活在中国,最不想放弃的称谓是中国公民。我想你们大家应该也是如此,在为自己是中国人而自豪,所以让我们一起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青少年是祖国未来的花朵,现在我门对律法却一点都不知道,父母也从来没有百分之百的教过我们。由于现在的子女大多数都是什么独生子啦、独生女啦,父母更是把他们视为掌上明珠,不敢打,不敢骂,捧在手里怕碎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但这种溺爱,反而会让青少年产生犯罪、犯法心里,从而影响了他们的一生。 因为父母教育不当而引发悲剧的已经不在多数,以下便是一个案例: 一天晚上,一所中学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凶手竟是一个未满14岁的青年,被杀者也是他的同乡同窗。
该校初一学生陈志明与刘小乐因锁事发生口角,陈志明打了刘小乐一耳光,刘小乐已经失去了理智,从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对着陈志明的脑部、腹部等处连刺三刀。陈志明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以上的凶手,连14岁都不到,就犯下了如此滔天大罪,想必他肯定是悔不当初啊!可是在我们谴责凶手的同时,也不要忘了两个人,他们也与这场案子脱不了干系,他们,就是凶手的父母。如果他们天天与凶手进行心理上的沟通,还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吗?被害者还会这么无辜的死去吗?其实凶手也是受害人,害了他的就是他的父母。 不同的人对待同一个事,定会有不同的想法。有的人看了以上的例子后,刻骨铭心,一定会注意的。有的人看了以后却认为,我是未成年人,犯一点小罪没什么大不了的顶多关上几天而已。错!大错特错!就因为你是未成年人,所以必须要注意。你小偷小摸的行为会让你的一生都在黑暗中度过,永远见不到四季的阳光,阳光也照不到你的脸上。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个错误,即使再小,但如果你一直犯,小错误也会演变成大错误;一个好事,哪怕只做了一件小小的事,也会让到家因为你而头来赞许的目光,大家就会向你学习,犯法的事情还会有吗?世界上如果没有犯罪的事情,阳光会多么灿烂,青少年将会多么可爱!
犯罪,它是一颗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不要自以为是地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系。”在此,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不,你说错了。18周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8种罪的:杀人、放火、抢劫、投毒、撅水、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和爆炸。”
那么青少年犯罪有那些原因呢?从主体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潜力脆弱;二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贪图享受。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误区;二是学校教育的失当;三是社会文化氛围消极方面的误导;四足缺乏社会救济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六是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
对我们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我们在打击侵害校园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潜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潜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应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明白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就应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用心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忙。
让我们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战斗。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这个世界虽然五彩斑斓,日新月异,但是光这样是不够的。世界美好,但如果有人不珍惜这个美好而又温馨的世界,又如何称得上是完美?在这个社会已有越来越多的“违法、犯罪”之人,看到电视上播放的种种不良行为,我的心里真不是滋味。在我看来,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遵法、守法的话,那么,我们的国家就会蒸蒸日上,欣欣向荣,人民的生活就会越过越美好。而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法制来压制那些“违法、犯罪”之人的恶行。
想要把法制精神发扬出去,就必须先要讲诚实、诚信。在春秋战国时期,秦国的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主持变法。当时处于战争频繁、人心惶惶之际,为了树立威信,推进革,商鞅下令在都城南门外立一根三丈长的木头,并当众许下诺言:谁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赏金十两。围观的人不相信如此轻而易举的事能得到如此高的赏赐,结果没人肯出手一试。于是,商鞅将赏金提高到50金。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终于有人站起将木头扛到了北门。商鞅立即赏了他五十金。商鞅这一举动,在百姓心中树立起了威信,而商鞅接下来的变法就很快在秦国推广开了。新法使秦国渐渐强盛,最终统一了中国。看,商鞅的诚信在秦国的百姓心中树立了威信,最后统一了中国。
而同样在商鞅“立木为信”的地方,在早它400年以前,却曾发生过一场令人啼笑皆非的“烽火戏诸侯”的闹剧。
周幽王有个宠妃叫褒姒,为博取她的一笑,周幽王下令在都城附近20多座烽火台上点起烽火——烽火是边关报警的信号,只有在外敌入侵需召诸侯来救援的时候才能点燃。结果诸侯们见到烽火,率领兵将们匆匆赶到,弄明白这是君王为博妻一笑的花招后又愤然离去。褒姒看到平日威仪赫赫的诸侯们手足无措的样子,终于开心一笑。五年后,酉夷太戎大举攻周,幽王烽火再燃而诸侯未到——谁也不愿再上第二次当了。结果幽王被逼自刎而褒姒也被俘虏。
一个“立木取信”,一诺千金;一个帝王无信,戏玩“狼来了”的游戏。结果前者变法成功,国强势壮;后者自取其辱,身死国亡。可见,“信”对一个国家的兴衰存亡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现在,再让我们看看我们的社会是什么样的。一位老奶奶跌倒在马路上,可是周围的人们都假装没有看到,害怕自己把那位跌倒的老人扶起来了以后,反而被老人误会是他(她)撞倒了她赖上自己。
看,在我们的社会上,自己人和自己人之间都不能互相相信,都要互相利用,诬赖,为什么大家不能团结一致,互相帮助呢?
在把目光转向马路交通安全,一位骑着电瓶车的中年大叔不顾红灯,拼命地冲向前面;一位酒红色短发的阿姨在知道是红灯的情况下还要横穿马路,她心里一直认为那些车子会避开她……
看,只不过是为了争分夺秒,有些闯红灯的人却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既害苦了自己,也害苦了别人。为什么大家都不能认认真真地遵守规则呢?
法制,只有我们遵守了它,它才有存在的价值,也只有我们遵守了它,我们才能保障我们的生命安全。千万不能只为了争分夺秒、一点小利益而赔上了自己的生命。
法律,既像指挥官那双充满魅力的手,指挥着社会这个巨大的乐队,奏出安定与和谐的音符;又像正义的使者,抑恶扬善,维护着国家与人民的利益。
在现代社会里,法律是人们的行为准则,是社会生活的保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法制建设关系你、我、他。作为中学生,守法护法是我们的责任,依法监督是我们的权利,让我们共同努力,做一个合格的护法小使者。
二叔当选为村主任了。我想试试二叔能否当好这个“村官”,就有意问他:“二叔,你准备用什么方法来当好这个村主任?”二叔满怀信心地说:“我上任以后,先树立个人威信,将前任委员会与村民整订的承包合同统统废除,然后再重新发包。”我急忙劝道:“二叔,你不能这样做,换‘官’不能换合同。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当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你擅自变更合同是违法的,说不定还会吃官司。”一年后,二叔被评为优秀村干部。他说当初多亏听了我的话,没有废除承包合同,维护了大伙的权益。
法律现在对我们来说,已不再是个抽象的字眼。现代社会物质丰富,多姿多彩,也夹杂着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诱惑。有多少花季少年禁不住不良诱惑而心灵扭曲,行为失范,甚至走向犯罪的深渊。为了我们的健康与幸福,为了社会的安宁和稳定,我们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自觉抵制不良诱惑,远离违法犯罪。
这就需要我们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让我们与法律同行,与法为友。时时刻刻记法,时时处处学法。让法律走进你心里也走进我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