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这个评论前大致看了下别人的评论,译者,版本什么的貌似好些人不满,可这不能改变我对这本书的喜欢,纯粹的喜欢,无关译者,我想是谁译的我看了都会喜欢上它,可是又关乎译者,因为现在还没有那能力去看原文书,去书店时,遇到《小王子》好多次,但都没有买,因为没听说过(﹣=确实没听说过),不了解,还有那版本看起来各种幼稚,像幼儿园的小孩子读的。后来去书店小C对我说:“看看这个吧,我觉得挺适合你的。”那一次,我还是没买,因为不喜欢那黄黄的封面。又过了不久,看到了就是这个蓝色的版本,想起小C的话,就这样鬼使神差的买了。
因为想到是童话,觉得找一个时间安安静静的读,不愿意拿平时碎碎的时间来读,所以这本书就被我囤了好几个月。不是真找不出时间,是真正有了时间,我就干那些闲七碎八的事情去了。然后,一直到放假作业完了,电脑坏了的情况下,我终于开始了不停的扫书。花了2个小时安安静静读完了《小王子》。
开篇看到的蛇吞象在我眼中也成了帽子,然后想起小时候。小时候的许多事情现在在我眼中都成了幼稚,无聊的“黑历史”。这在于小时候所能想得少而有多,长大了想得多而又少。小时候,所知道的东西少,想得少,可是这少又延伸的很多,很多那些单纯,奇异的东西。长大了,知识增长了,想得多,不,应该是考虑的多了,多的又压缩得很窄,因为许多东西没有了那么多弯弯角角,直达我们所谓的正确的东西。几多无奈又如何,“所有大人最初都是孩子”,可是所有孩子最终都会成长为大人。
我看这本书竟然看哭了,哭的简直比当初看那些言情小说还伤心。我对小C说我看哭了,小C应该是极为无奈的——回了我一句,我还不至于看哭。有那么几个点,我觉得很伤心。
小王子向飞行员询问羊吃花,然后进行一连串争辩的时候,我觉得小王子就像是一个孤单的人,玫瑰对于他来说,是能让所有星星亮起来的存在。对小王子来说,因为是知道世界上有个她,所以一切都可以变得美好起来。他爱她,所以如果羊吃了花,他的世界就崩塌了。我想,爱上了什么(我不想给什么定边界了),对于其他人无关紧要的事,就会变得很重要。(“如果有人爱上一朵花,天上的星星有亿万颗,而这朵花只长在其中的一颗,这足以让他在仰望天空是感到很快乐。他会告诉自己∶‘在星空的某处有我的花。’但如果绵羊把花吃掉了,对他来说就等于所有的星星突然熄灭了!这也根本不重要吧”)
然后是小王子与玫瑰告别的时候。我觉得玫瑰就是任性的小女孩,可是她只会对小王子任性,因为她爱他,所以希望能够偶尔的向他撒撒娇,是的,她的刁蛮任性只是撒娇,只是为了证明她的存在。小王子走了玫瑰便让小王子把玻璃罩拿走了。我觉得玻璃罩就是其中撒娇的道具。当那个能让她撒娇的人都走了,还要这道具做什么。我觉得伤心是因为小王子那么爱玫瑰可他却走了,玫瑰那么爱小王子可这最后她却没有挽留,应该是没有任性撒娇。(他很惊讶花儿居然没有责怪他。他愣住了,玻璃罩也停在半空。他无法理解这种平静的甜蜜。
“是的,我是爱你的,”花儿说,“你却什么都不知道,这是我的错。没关系。但你和我一样笨。祝你幸福……把玻璃罩拿走吧,我再也不想要它了。”
“可是会有风的啊……”
“我的感冒没那么严重……夜里凉爽的空气对我有好处。我可是花耶。”
“可是会有昆虫的……”
“我愿意忍受两三条毛毛虫的,因为我想认识蝴蝶。听说蝴蝶很漂亮。否则谁来探望我呢?你就要去远方啦。至于大动物,我可不怕,我有爪子的。”
她天真地露出了那四根刺。接着她又说:
“别磨蹭了,这让我很难受的。既然你决定要离开,那就走吧。”
因为她不希望让小王子看到她流泪。这朵花还真是骄傲啊……)
最后是结局我是最伤心的,因为觉得小王子死了,虽然没有明确指出。(现在我的悲伤有点平息了。也就是说……还没有彻底平息。我知道他返回了他的星球,因为天亮时我并没有找到他的尸体。其实他的身体不是很重……我喜欢在夜晚聆听星星的笑声。它们就像五亿个小铃铛。)我就是就觉得他死了。“他的身体不是很重”,我想,尸体很有可能就这样被风吹走了。即使没死,回到了原来的星球,可是一年过去了,猴面包树也会包围了他的星球了吧。
我越是偏执的觉得他死了,我就越伤心。想着在小王子不在的这一年,玫瑰过的这样,她的四根刺真的能保护自己吗?还有那只被驯化了的小狐狸,是不是还经常望着那片麦穗等小王子?还有飞行员是不是市场在夜晚听着那五亿个小铃铛?有那么多人在等着他呀。
我看完了《海底两万里》,可是其中的精彩片段还不时地出现在我的脑海里。
最让我感动的是尼摩船长等几个人在采珠场看到一个可怜的采珠人遇到鲨鱼时,奋不顾身地冲上去,和鲨鱼激烈搏斗,杀死鲨鱼后,可采珠人早已晕了过去,尼摩船长和其他人连忙把他抬到船上,不仅救了采珠人的性命,而且还把刚才采的珍珠全部都送给了他。
这个故事是我懂得了做人要无私奉献,乐于助人。它使我想起了雷锋的故事,雷锋在购买车票时,看到了一个妇女把火车票丢了,正在急切地在寻找,这时,雷锋拿着自己的火车票走到妇女旁边,说:“大姐,我捡了一张火车票,是你的吗。”妇女一听,欣喜若狂,连声答应,而雷锋却因为没有火车票而不得不徒步回家。
我们被称为21世纪的花朵,拥有幸福的生活,但是却没有了同情心,对路边的乞讨者视而不见,对老弱病残者不帮不扶,雷锋精神抛之脑后。以后,我要学习尼摩船长无私奉献和助人为乐的精神。在学习中,看到别人遇到困难,要热心帮助,耐心讲解;在生活中,要有爱心,有同情心,热心帮助别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争当一名21世纪的好少年。
《小王子》是法国作家圣埃克苏佩里写的一部充满智慧闪光的童话,读完这本童话,我明白了它的总发行量为何仅次于《圣经》。它的创作及160多种语言的翻译带给了更多人难以触及的启示。文章内容不多,所以并不用花太多的时间去阅读,但我喜欢一遍又一遍的读,每次都能发现不一样的东西。这样简洁甚至简单的文字,却蕴涵了好多引人深思的哲理。比如:大人让我把心思放在地理、历史、算数和语法上,不要花在画画上,于是我小时只画过装在蟒蛇肚子里的大象的1号作品和被剖开的蟒蛇肚子里的大象的2号作品,大人们都说1号作品是个帽子,而小王子却一眼看出了我画里的含义。大人的世界是闭塞的,他们无法理解孩子世界里的想象,他们关注的大多是一个不属于孩子的世界,也许圣埃克苏佩里不喜欢这个晦涩的世界,就好像早已忘却了他们儿时最喜欢的事物,最有创意的想法。那么我们呢?我们正青春,我们看到的不应只是眼前这点事,想的也不应只是一个狭隘的空间,我们应该多读几本类似这样富有意味的书,《小王子》带给你的不只是童话,而是人生的折射和更唯美的想象。
小王子喜欢观赏夕阳沉落的温柔晚景,他是个小人儿,住在小小的星球上,喜欢在忧伤的时候看日落,他有一朵独一无二的玫瑰,他有一头金发,他只要提了一个问题,就不依不饶地要得到答案……他曾不舍地离开他独一无二的花儿拜访附近的星球,他见过专制善良的君主(国王的世界很简单,所有的人都是臣民,但他下的命令都是通情达理的),我读到这最喜欢国王说的两句话,一句是权威首先得建立在合理的基础上,另一句是审判自己比审判别人难得多。他见过爱慕虚荣的人,见过酒鬼,见过自认为忙碌的商人,见过忠诚的点灯人,见过不探险的地理学家和大大的地球。
每一个行星上都有着一段小故事,或佩服或无奈,都让你看到了这个世界里的一类类人。他们也许不会通过问“他说话声音怎么样?喜欢哪些游戏?是不是也收集蝴蝶标本?”来认识一个人。他们也许想象不出“我看见一栋漂亮的房子,红砖瓦,窗前种养着天竺葵,屋顶上停着鸽子……”的漂亮。他们不相信“小王子是存在的,证据是他那么可爱,他咯咯地笑,想要一只绵羊。”但这就是真正的我们,我们以钱衡量美丑,以知识为证据,以那些代号作为是否了解的依据,我们可以再幸福一些,我们应该可以拥有一个更加开阔的天地,去驰骋属于我们的梦与爱的海洋。
很多个小王子的可爱之处让我不禁感叹与惊讶,他让我想到这个世界各色的人们,他们不够直接,不敢直白,也许这时的我们还处于犹豫的边缘,那么请放下犹豫,让自己坦白一些,我们还有很多时光来磨练自己,别让那个单纯可爱的自己在这个混沌的世界里迷失,如果想知道想感受一下小王子的特质,那么就静坐在甜蜜的午后打开《小王子》去感受小王子的经历,去感受下我们正在缺少的特质。《小王子》中还有一个智者的狐狸形象,他告诉小王子:“如果你能在下午四点钟来,那么我在三点钟就会开始有一种幸福的感觉。”
当我读到这里的时候,我在想为什么我们只会偶尔有这种感觉呢?那些消失了的幸福被我们丢到哪里去了,是过去还是未来呢?他告诉小王子:“只有用心才能看见本质的东西,用眼是看不到的。”这样的道理,浅显而深刻。我们总用眼睛去看待世界,看待陌生人,看待我们身边的朋友甚至家人,却忽视了我们最真实的心,一颗心的评价才最真实最接近本质。我们被眼睛欺骗了一回又一回,却依旧不知疲倦继续百分百地完全信任自己的眼睛。但是,我亲爱的朋友,做一个用心感受世界,回馈自我,珍爱他人的人好吗?他告诉小王子:“正是你为你的玫瑰花费的时光,才使你的玫瑰变得如此重要。”时光会创造神奇,他让陌生人成为朋友,成为重要的人,他让重要的人彼此紧密相连,没有更多的话语,仅是需要的时候默默地相依,我们都会感受到心里暖暖的。只有彼此花费过的时光,才会感到与他人的不同。这一生中我们会遇到成千上万乃至上亿的人,说过话的也就几万而已,花费过彼此的时光的更是少之又少。所以莫让时间成为过往的河,我们曾相遇在河岸的一侧,不要让另一侧有你走过的痕迹。
狐狸教给了小王子他的玫瑰是他独一无二的挚爱,而小王子又教会我想念,我看到的星星是会笑的星星,我喜欢倾听星星的声音,像是五亿个铃铛,就像小王子所看的温和晚景。不知道故事里的小王子究竟有没有死去,如果没有,有一天你会遇到他么,或者说你是否遇到过这样的小王子吗?
读完了《鲁宾孙漂流记》这本书之后,主人公鲁宾孙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情景便深深印在了我的脑海中。
主人公鲁宾孙十分喜爱航海和冒险。一次,他的船不幸遭遇上风暴,翻了船,只有他一人幸免于难,流落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他没有自暴自弃,而是燃起生的希望积极自救:建帐篷、寻找食物、生火……如果我是他,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冷静,那样镇定自若。我被鲁兵孙的机智勇敢,遇事冷静、沉着的精神深深的震撼了。
鲁宾孙在孤岛独自生活了整整二十八年,这二十八年来,他受尽了多少挫折,多少痛苦。孤独、恐惧时刻围绕着他。而他没有惧怕、躲避,没有被苦难吓到,而是用勇敢战胜了恐惧。如果我是他,我根本没有那个能力,没有那个胆量。
生活中,我们从未经历过什么挫折,都是在父母的怀抱下过日子,根本没有生存能力。我们是幸福的,在父母的关怀下吃饱穿暖。每天背着书包去上学,接受家人的关爱。我们应该想一想,如果离开了父母的关爱,我们会怎样?我们是否会想鲁宾孙那样,自我保护。虽然像鲁宾孙那样的遭遇是极少的。但是,学会生存,具备自我保护能力对每个人都很重要。现在很多人都是独生子女,是父母的“掌上明珠”,父母什么活都不让他们做,养成了他们不爱劳动的坏习惯。
我们青少年应该自觉的锻炼自己,严格要求自己。学会生存和自我保护的能力。不能总是依赖父母,要学习鲁宾孙那种顽强奋斗的精神。
我喜欢静静地看着窗外雨落梧桐的情景,因为那是一种对青春的诠释。青春如细雨,而我则如那被雨洗涤着的梧桐叶。一阵细雨过后,那绿色的梧桐叶一定会变得更加苍翠夺目。
窗外雨丝飘飞,耳畔微风浅吟,似诉说似吟唱。此时我的手又拿起了那张老照片,这是一张关于青春的照片,当然也关于我的外婆。照片中这个身穿旗袍,头发被高高绾起的年轻女孩正是我的外婆。
而如今,您已离我两年,这两年,您还好吗?作为一名语文教师,您格外喜爱宋词。每每听您念道:“谁道闲情抛掷久,每到春来,惆怅还依旧。”我总会看到您的眼睛在发亮,耳鬓的白发在您充满感情的吟诵中似乎被染黑了,三尺讲台上,您为学生解释宋词,饱含深情,青春焕发,活力逼人。您告诉我,因为这份对宋词的执著热爱,你的青春长在。
也许是某个星光熠熠的夜晚,天际划过一颗流星;也许是某个风轻霜微的凌晨,草叶上一颗欲落未落的露珠;也许是某个彩霞映染的黄昏,山坡上飞过的一只孤雁:您,总能在自然中找到美。
您不愿意安装空调,于是您在院子里种满了花草,说这样才是生活。起初我并不懂您,却在某次失意独坐院中看蜂飞蝶舞时读懂了您的趣味。越是贴近自然,越能获得心灵的平和。在当今欲望滋生、物欲横流的社会,外婆,您是我的榜样。
临终前,您望着窗外的梧桐。顺着您的目光,恰有一片黄叶从枝头飘落,缓缓地打着旋儿飞下,似一个小精灵在风中嬉戏。您说:“我也要归根喽。”从您的话中,我嗅不到一丝感伤,只有“释然”和“放开”在流转。我手中紧握的手陡然失去了力气,我望着您,您神态安详,不见丝毫痛苦。把您的手轻轻放进被窝里,我知道,您会在另一个世界看着我成长。我也会在某一天与您相遇,像以往一样,奔向您,向您撒娇。
外婆啊,现在的我即将揭开人生日历上新的一页。当我也年纪一大把的时候,或许记不清您的模样,我的记忆也会随春风吹入柳梢头,融入黄昏后。那时,我只希望与外婆饮一盅酒,赏一簇花,叙一段情。
我正青春,但我会像您一样用热爱,用简单的心,去面对生命与生活的真谛,搁笔。窗外,阳光凝聚在叶片的雨珠上,折射出七彩光芒。
我国青年发展水平整体优先于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多项核心指标达到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中国青年朝气蓬勃、自信奋进的精神风貌充分证明,中国政府坚持马克思主义青年观、党管青年原则、青年优先发展理念是完全正确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青年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的根本原因,也是继续发展的根本依靠。
与此同时,面对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深刻转变,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青年发展领域出现不少新情况新矛盾,各阶层各群体都面临不少“急难愁盼”,需要社会各方面关心理解、协同支持。我们将立足发展实际和基本国情,立足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认识青年的关键战略作用,继续加大各领域政策扶持力度,让青年在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进程中迸发出更多才智、贡献更多力量。
词曰: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
这首词刻画了一副文武双全的周瑜形象。年轻的周瑜,英俊潇洒,胸怀韬略,足智多谋,是《三国演义》中明青春偶像代表。周瑜最杰出的成就体现在赤壁之战中。东吴年轻的水师都督周瑜统帅五万军队,在长江边上的赤壁抗击号称雄师百万的曹军,他不畏强敌,团结官兵,不断使用反间计、苦肉计、连环计等奇谋计策,再利用火攻,彻底击溃曹军,让曹操仅率几百人逃窜,一举成就了他在《三国演义》中名将的地位,为《三国演义》中吴国的建立与巩固立下了汗马功劳。
然而,《三国演义》中周瑜却以悲剧结尾。赤壁之战后,周瑜不顾吴蜀联盟,连连使出美人计、假途灭虢等计策,想从蜀国夺取荆州和南郡。然而,他这些看似高明的计策却被技高一筹的诸葛亮看破,步步被动,招招失利,落得“赔了夫人又折兵”,最后只能高喊“既生瑜何生亮”含恨而死。周瑜虽然年轻有为,才华出众,但他的教训给人尤为深刻。他不顾大局,心胸狭窄,嫉贤妒能,最后反而害了自己。如果他心胸能平和一些,多多忍让,能以吴蜀联盟的大局为重,至少他不会那么年轻就死去。反观后来的司马懿,他虽然才能不及诸葛亮,但他能从容接受诸葛亮送给他妇女服装表示怯战的侮辱,坚持持久战,同诸葛亮斗智斗勇,以时间换取了最终的胜利。
因此,在现实生活和学习中,我们切忌再犯周瑜那样类似的错误。
《水浒传》是一部非常经典的中国古典名著,与它相媲美的还有《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号称“中国四大名著”。
《水浒传》讲得是一百零八个梁山好汉起义反抗朝廷的事。南宋时期,朝廷腐败,官压百姓。引得无数英雄好汉投奔梁山泊。反抗贪官污吏,最后招安的事。
其中的人物有:“及时雨”宋江,"青面兽“杨志,“黑旋风”李逵……宋江是梁山好汉的伟大领袖。他从小就出生于官府家庭,精明练达,喜好交结天下豪杰。为人仗义疏财,是“忠义两全”的典范。
宋江忠于朝廷,对抗辽兵,征战方腊。但最后他被_人所害,实在令人扼腕叹息呀!
在众多梁山好汉中,我还比较喜欢武松。他景阳冈上打虎、大闹快活林、醉打蒋门神、雪恨鸳鸯楼都体现出了武艺高强、疾恶如仇、行侠仗义的特点。后来在梁山上成为第十四条好汉。在征战方腊中作战英勇,可以说武松是《水浒传》中令人印象深刻的一位勇士。最令我难忘的还是“雪恨鸳鸯楼"这一章。武松在墙上写道:“杀人者武松也”。这是因为他不想连累其他人,让官府有帐就冲他,大有一人做事一人当的风范,实在令人赞叹!
读完《水浒传》,我眼前总是浮现着108个英雄好汉的形象。最后虽然大部分牺牲了,但他们那不向恶势力低头,仗义疏财的精神仍永存在人们的心中。
海底两万里,给了我极大的正酣,它告诉了我各个我不懂的魅力的岛屿,它告诉另了我康塞尔是何等的忠诚,还告诉了我许多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非常佩服的是他们都不自私自利,我佩服阿尤纳斯教授的乐观向上的精神;佩服教授的似康赛尔对主了的忠心耿耿与无私精神;佩服尼摩船长的勇气,和他那见到朋友有危险的时候就会奋不顾生的去营救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作者还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我推向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刻画交替出现。
读书引人入胜,欲罢不能。这的确是一本很值得一读的好书。法国人赴美参加一项科学考察活动。其实,海上出了个怪物,在全世界脑的沸沸扬扬。科考活动结束之后,博物学家正准备束装就道,返回法国,却接到美国海军部的邀请,于是改弦更张,登上了一艘驱逐舰,参与“把那个怪物从海洋中清除出去”的活动经过千辛万苦,“怪物”未被清除,驱逐舰反被“怪物”重创,博物学家和他的仆人以及为清除“怪物”的俘虏!“怪物”非也,原来是一艘尚不为世人所知的潜水艇,名“鹦鹉螺”号。潜艇对俘虏也优待,只是,为了保守自己的秘密,潜艇艇长内莫从此永远不许他们离开,阿罗纳克斯一行别无选择,只能跟着潜水艇周游大洋,十个月之后,这三个人终于在极其险恶的情况下逃脱,博物学家才得以吧这件海底秘密公诸于世。
现在像尼摩船长遇事冷静,敢于建造,发明的人越来越少,一些富翁游手好闲,有的竞骗取国家财产……他们万万没有想打可以创造一样东西,为国家为社会贡献一点别人不呢个做到的好事,像尼摩船长遇事冷静,阿尤斯教授乐于探索,康塞尔的忠实,尼得的勇敢都是我们的该学习的。
我们应该都读过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吧!书中的主人公鲁滨逊身体强健,一个人独自出海靠着坚强的毅力勇敢地闯过了许多难关,令人敬佩。
有一次,鲁滨逊被一股大浪冲到了一个荒岛上。潮水退后,他从船上找到了许多可以吃、用的东西。接着他又去森林捕山羊、种麦子、晒葡萄干、做陶器等等。最后还救了一名船长回到了英国。
看完之后,我记下了许多令我印象深刻的地方。比如:鲁滨逊制作日历说明他有丰富的航海知识;鲁滨逊制作陶器说明他动手能力很强。他以顽强的毅力和自然斗争,在岛上生活了28年,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滨逊不向恶势力低头,随遇而安。
在生活中又有哪些人能做到像鲁滨逊这样的人呢?记得那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架钢琴,让我在家好好练。一开始我的兴趣很浓,但是后来练着练着我就有些不耐烦了,再到后来我实在不想练了,准备放弃了,这时我想到了鲁滨逊那种坚持不懈、用不放弃的毅力,于是我又开始练了起来。后来由于我的付出也获得了回报,在那次比赛上,我获得了一等奖,这都要多亏鲁滨逊对我的影响。
其次鲁滨逊还在纸上列出了好处与坏处,让他从坏处中找到一些值得宽慰自己的东西。从鲁滨逊身上,我们要看到乐观和“冒险”,不是指必须出海航行去做危险的事,而是告诉我们不要满足于现状,也不要小看自己,要不断挖掘自己的潜能,相信未来有无限可能。
从鲁滨逊的身上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没有坚强意志,办成一件事很难。鲁滨逊永不言弃的精神在我心中永驻。
听说余华的《活着》让许多人大呼唤起了自己心中无限的抑郁,仿佛把心肝脾肺都要呕吐出来,仿佛对于这个世界只有消极可言。没看过这本书的我先入手了这本《许三观卖血记》,纯黑的封面,醒目的红字“余华”好似是那沾了血的手描绘出的黑暗中的一丝希望,又那么绝望。幸而许三观还是幸运的。
这本书充斥着旧社会的人们的在今天看来的无知而产生的搞笑,与此同时又不禁他们的可怜。许三观在我看来,对于许玉兰是很大男子主义的。他用了自己的“本领”娶到了油条西施,生子后本该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可是这个时代不允许,他们的命运也不允许。许一乐作为这场“悲剧”的核心人物,他是许玉兰与和何小勇所生,让许三观的世界观一些些崩塌,又一点点建立。可以说,一乐既是许三观人生的败笔,又是他这颠沛人生的全部。
回归到卖血,每次的卖血,都是对许三观的人生的不同阶段的一次总结和反馈。在迷茫打拼中,他随着阿方和根龙的“指引”,用自己的力气,赚了来之十分容易的钱财,娶了许玉兰。在出轨时,用身上的血,去犒劳他上的女人,好在他只是一时起色心。在大跃进期间,他用自己的血,换来全家人能喝上热粥,带家人去胜利饭店吃一碗热腾腾的面。在二乐当兵期间,卖血给他的上级请酒饭,送礼物。在一乐生肺炎时,更是一月内卖四次血,差点把自己卖死了过去,命运对他们还是充满善意的,救活了一乐,也救活了全家。每一个阶段,许三观一点点发现,家庭对自己来说其实是最重要的。即使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即使许玉兰也有过片刻的不贞,即使三个儿子都不那么孝顺,他对家庭的责任就是他一生的责任。
当许三观让许一乐去招何小勇的魂归来时,深切感受到他的矛盾,纵使那个人给自己带来过耻辱,他也要放下自己的自尊去救一条人命。许一乐的哭,许玉兰的哭,一个人的过错,需要两个家庭承担,然而许三观在那时又是冷静而理智。每一个的意外,都会让许三观的内心更加坚强,宛如被打上了石膏,抑或是被千锤百炼,体悟出人生的意义,有些事那么有所谓,有些事又有什么所谓呢,人在,一切都好。
看到许三观在医院不要自己血时候同声大哭,不禁怜悯这个老人。一生以卖血来救别人,却不曾想过自己,即使两鬓斑白,卖血仍是他心底救人命,救家庭的方式。是的,他还硬朗,他的身体,对他的家庭来说,永远硬朗着。
且不说当时的医疗条件,许三观连续卖血,最终膝下有儿孙,三代同堂,历经大跃进,生活也算小康,他仍是幸运的。这个不悲观的结局确实是在那个透不过气的时代,走偏了一点就会深陷沼泽的道路上的一丝光亮透进的缝隙,能让人看到那么一点生存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