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宪法观念深入校园中,增加文学院学生的宪法知识,让同学们行动起来,深入学习并弘扬宪法精神,文学院于2015年12月__日18时组织全体学生召开了以"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为主题的晚班会以及开展宪法知识测试活动,各个班级的同学们都积极踊跃地参与到本次班会和测试活动中。
在文学院各班级的精心准备下,本次晚班会隆重地拉开了序幕,每位同学都热情积极地参与其中。汉语言文学2014级的主持人向同学们讲解了宪法日的起源与发展,为同学们普及基本的宪法知识,使同学们意识到宪法就在我们身边,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编辑出版2014级的同学们在主持人的带领下进行了一场宪法知识问答游戏,主持人将班级同学分为两大组,两组之间进行PK,主持人提问与宪法有关的知识,同学们则进行抢答,在一答一问中使同学们加深对宪法知识的印象;汉语国际教育1402班的主持人则与同学们一起观看了宪法的宣传片,观看完后主持人让同学们分享了自己对于宪法宣传的感悟并且讲一讲身边的有关宪法的小故事,加强了同学们对宪法的理解和认识;其他各班也在班会主持人良好的互动沟通下,各自展开了其他形式多样的活动来宣扬宪法知识,营造了一种良好的班会气氛。班会最后之际,各个班级的主持人还对班级同学进行了一次宪法知识测试活动,同学们也交上了一份优秀的答卷。
通过召开此次以"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为主题的晚班会以及开展宪法知识测试活动,旨在响应国家号召,使宪法教育深入校园,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从而形成弘扬宪法精神,培育法治观念的校园氛围。同时,宪法主题班会的开展,有利于使文学院师生们深刻地体会到宪法的重要性,增强师生对宪法实施重要意义的理解,促进文明和谐校园的发展。更重要的是,文学院以本次班会召开为契机,不仅弘扬了宪法精神也使宪法知识深入人心,从而让文学院学生们更好地投入到学习、生活、工作之中,将自己培养成为更优秀的人,使文学院更加持续、稳定地发展。
宪法是我国根本法,是治国理政的基石和根源,也是人民生活的保障和依靠。学习宪法是我们了解我们国家,了解我们周围的世界的顶层设计的必要环节,缺少了宪法的知识,就好比人丢掉了灵魂,文章没有了中心。让我们一起学习宪法,提高个人修养,增强党性,保护人民权利,巩固国家建设。
任何形式的宪法都不可能无视政治,但是宪法却无一不是以“人的优良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质量”为其终极关怀。宪法只有真正的为人民的生活服务的时候,才可能真正的深入民心,在人民心中树立宪法的,人民才会真正对宪法产生敬畏之情。宪法和宪政只有植根于人的生活世界之中,才能够克服抽象理性所设计的虚幻的理念世界模型,从而唤起人们对于真正的“人的生活”的关怀和“美满世界”的向往,并为宪法与宪政的价值找到真正的栖息之所。
宪法的社会化意味着宪法向人的生活世界的回归;只有在人的生活世界之中,宪法才有可能成为“行动中的宪法”,而不仅仅是“书本中的宪法”。
历史不断前行,时代不断发展,法治建设只有跟上时代的脚步,才能发挥引领和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修改宪法为契机,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遗憾的是包括我在内许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真正对宪法的了解却知之甚微(电视台的采访节目)。你知道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作用吗?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你会怎么做?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如何?贯彻实施宪法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何重要意义?宪法有哪些主要内容?……
以上提问你能回答几道?反正我的感觉是非常惭愧。同时也说明我国公民宪法意识还很淡薄,因此必须我们应好好地学习一下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因为大家的日常生活都与宪法息息相关。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其他法律法规的运行,须以不超出宪法效力为前提。从这个角度看,宪法关涉百姓的诸多权益,是百姓自我保护、对抗外界不法侵害甚至是与扭曲变异公权力对抗的顶级保护伞,这就容易破除其在百姓心中“抽象、高高在上、虚无”的旧有印象。
这次修改宪法,坚持中央提出的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讲政治和讲法制的统一。经过这次修改,我国宪法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国情,更加反映时代精神,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必将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
今天我们学习宪法,就要全面掌握宪法的基本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我们国家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根本问题,准确把握我国的国体、政体和基本社会制度,准确把握国家的根本任务,准确把握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尽的基本义务,准确把握国家机构设置及其组织与原则等,并将宪法各项规定作为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深刻认识宪法是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是从根本上保证国家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从根本上保证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基本主张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基础,从而增强贯彻实施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我们须明白的是“依宪治国没有看客”,只有了解、关心和学习宪法,才能更好地融入法治社会,更好地依法治校、依法执教,进一步增强全体教职工对社会主义祖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途径和形式参与学校管理,从而有效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持续、和谐、科学发展。
宪法是一个天平,如果没有它,两端就会失去平衡,邪恶将重于正义。法律是一位法官,如果没有了它,公平公正的界限将会模糊不清。它更是恢复社会稳定,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
宪法,应该被每个人牢记在心。以前,我也不重视法律,认为只要不触犯法律,就可以了。谁知道法律还可以用来保护自己。
那是我去超市买东西,只买了50元的东西,刚走到收银台前,我先把50元付给了收款员,谁知在扫完条码后,售票员竟然说:“小弟弟请付50元”。“可是,刚刚我交了50元啦!”我小声地辩解说。“你没有付钱吗?如果你不付钱就请你把货物放回去!”收款员强悍的态度令我始料未及。
情急之下,我只能尴尬地自言自语:”我、我!”最终还是一位好心的叔叔说:“这样吧,我和收款员去看看监控,如果这孩子确实付了钱,而你又让他在付钱,那么,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处理这件事!”在叔叔义正言辞的语言和法律的威严下,收款员低下头,灰溜溜的将我买的商品还给了我。
从这以后,我懂得了知法用法的重要性,也明白法律可以用来保护自己,在适当的时候给予你的力量来保护自己。
宪法,应该每个人都时时刻刻牢记在心中。切记,在用法保护自己的同时,也不能触犯法律的底线。如果将法律比喻为一艘在大海里航行的船,船上便是可以自由活动的区域,但只要你跨过围栏,你就会坠入大海,再也爬不起来了。
而坏人就是有刺的玫瑰,你想去采摘它,就得流血流泪。如一个好学生在坏朋友的影响下抽烟喝酒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抢劫、收保护费等等。
而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坏人就是这样,你只要去摘采它手中的玫瑰,就得流血、流泪。因此,我们应当自觉抵制坏人的诱惑,不吸毒、不犯罪。
遇上坏人,应该立即报案。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家族黑帮的一般都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他们为什么会犯罪?就是因为没有学习法律,从小偷偷摸摸,长大以后就偷金。一针不补,十针难缝。所以我们青少年就应该学法、懂法、用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宪法,应该牢记在心中,而且应该是随时随地都记在心中。其实法律并不遥远,他就在我们身边,在我们生活的点滴中,就在我们心中。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国宪法和法律,神圣不可侵犯。有了它,社会才会安定;有了它,家园才会和谐;有了它,坏人才会得到应有的惩罚;有了它,人们才能过幸福安康的好日子。
以前,我们班里老是有人少东西。有一次,我的钢笔突然“失踪”了。这可把我急坏了,因为这是姨妈送给我的十岁生日礼物,我哭着去找老师……
上课了,老师语重心长地对我们说:“你们现在还小,觉得拿点文具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小时候偷针,长大偷金。坏习惯一旦养成,会影响你们的未来,你们的一生。请同学们把‘捡’到的文具还给‘失主’,知错能改,还是好学生。”从那以后,我们班再也没人少过东西了。
今年暑假的一天夜晚,我们一家三口正在门口乘凉,忽然一阵急促的叫喊声由远而近,“抓小偷,抓小偷。”不一会儿,只见一群人怒气冲冲,提着木棍、锄头边喊边追。小偷像无头苍蝇到处乱窜,情急之中,纵身跳进了一人多深的池塘里。小偷游到东,大伙追到东,小偷游到西,大伙追到西。在池塘里游了很多圈,小偷始终上不了岸。眼看小偷体力不支,身子慢慢往下沉。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村主任赶到了。村主任高声劝大家:“大伙别追了,快让小偷上岸,如果出了人命,你们要承担责任的。小偷固然可恶,但他也是有人权的,法律会惩罚他的,让我们把他交给派出所。”说完,村主任从附近找来一根长竹竿,让小偷抓住竹竿一头,把他拉上了岸。上岸后,狼狈不堪的小偷喘着粗气,对村主任感激涕零。
知法守法的村主任避免了一场悲剧的发生,这一晚的经历也让小偷刻骨铭心。其实,在我们身边,因为不学法、不懂法而闯下大祸、酿成悲剧的事例不胜枚举。我们青少年,要从小学法、知法、守法,遵守宪法和法律,才不会走上歧途,断送自己的美好前程。让宪法走进你我,让我们与法律同行,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国家的长治久安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宪法,就是统领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规矩,是整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每一个公民应该遵守的原则。
宪法就好像我们的母亲,我们要尊守宪法的一切规定,而宪法同时也保护着我们,让我们不受外界的一切伤害。宪法,也仿佛是我们的信仰,宪法高高在上,每一个人都不得侵犯,必须遵守。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它好像一颗种子,播种出了许多法律、法规,这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和宪法相抵触。
记得有一次,正在读小学六年级的表姐哭着跑来了我家,一问才得知舅舅想让表姐读完六年级的这个学期就辍学出去打工,没读过几年书的舅舅认为女孩儿家读书没用,应该早点儿出去打工赚钱,妈妈一听表姐的讲述,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连忙跑去了舅舅家,跟他讲起了我国的宪法。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孩子必须要有九年义务教育,否则那名孩子的监护人就是违法的。听了妈妈的讲解,原本不以为然的舅舅立即改变了他原先那不合法的想法,决定供表姐上完大学。终于,表姐破涕为笑,脸颊上绽放出了灿烂的笑容。
通过这件事,我这才明白了宪法对我们的重要性,它甚至可以改变一个人一生的命运。我们虽生活在“宪法”这把大伞底下,但对于宪法的了解远远不够,我们应该积极学习宪法,才能更好的在生活中处处依法行事,心中时时有法。在后来的主动学习中,我心中神秘的“宪法”渐渐地展露出来,宪法是民主制度的律法,资产阶级宪法体现资产阶级民主,社会主义宪法体现社会主义民主。从阶级实质来看,现代宪法基本上分为资产阶级宪法和社会主义宪法两大类型。
啊!宪法!你时时刻刻都在我的心中!你仿佛一把大伞,让所有人民在大伞下享受宪法的保护!啊!宪法!你真伟大!
法制是什么?法制就是法律制度,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4月23日,新疆喀什巴楚发生了严重暴力恐怖案件。坏人对从事日常工作的执法人员和手无寸铁的社区服务人员发动了突然袭击,造成了15人死亡、2人受伤。这个案件中的坏人残杀执法人员、残害无辜群众,充分暴露了他们反人类、反社会的真面目。
4月25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召开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会议,通报“4•23”严重暴力恐怖案件情况,研判近期维稳形势,进一步安排部署维护稳定工作。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认为,“4•23”严重暴力恐怖案件发生后,党中央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等作出重要批示,对案件处置、善后、维护全疆稳定等作出指示、提出要求。自治区党委及全疆各级各部门迅速处置,措施得当。目前,善后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全疆社会大局保持稳定。而犯罪的坏人,将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
由此可见,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是我国的既定方针。没有任何一个负责任的国家,可以容忍恐怖活动。我国的法律是维护社会安定、保护人民你合法权益的重要行为规范。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同于其他社会规范的权利和义务,它是由国家确认或认可和保障的一种关系,具有普遍性和强制性,是我们如今幸福、安定生活的保障。法律正义的化身,是公正、的代表,是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的象征。它所规定的权力与义务是由专门的国家机关以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法治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不以规矩,难成方圆。”早在两千多年前,思想家孟子就说出了这句涵义精湛的譬喻,道出了法规的重要性。而我们作为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更应该懂法、用法、守法、护法,为祖国的明天绘下美好的蓝图!
为了使宪法观念深入校园中,增加文学院学生的宪法知识,让同学们行动起来,深入学习并弘扬宪法精神,文学院于2015年12月__日18时组织全体学生召开了以"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为主题的晚班会以及开展宪法知识测试活动,各个班级的同学们都积极踊跃地参与到本次班会和测试活动中。
在文学院各班级的精心准备下,本次晚班会隆重地拉开了序幕,每位同学都热情积极地参与其中。汉语言文学2014级的主持人向同学们讲解了宪法日的起源与发展,为同学们普及基本的宪法知识,使同学们意识到宪法就在我们身边,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编辑出版2014级的同学们在主持人的带领下进行了一场宪法知识问答游戏,主持人将班级同学分为两大组,两组之间进行PK,主持人提问与宪法有关的知识,同学们则进行抢答,在一答一问中使同学们加深对宪法知识的印象;汉语国际教育1402班的主持人则与同学们一起观看了宪法的宣传片,观看完后主持人让同学们分享了自己对于宪法宣传的感悟并且讲一讲身边的有关宪法的小故事,加强了同学们对宪法的理解和认识;其他各班也在班会主持人良好的互动沟通下,各自展开了其他形式多样的活动来宣扬宪法知识,营造了一种良好的班会气氛。班会最后之际,各个班级的主持人还对班级同学进行了一次宪法知识测试活动,同学们也交上了一份优秀的答卷。
通过召开此次以"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为主题的晚班会以及开展宪法知识测试活动,旨在响应国家号召,使宪法教育深入校园,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从而形成弘扬宪法精神,培育法治观念的校园氛围。同时,宪法主题班会的开展,有利于使文学院师生们深刻地体会到宪法的重要性,增强师生对宪法实施重要意义的理解,促进文明和谐校园的发展。更重要的是,文学院以本次班会召开为契机,不仅弘扬了宪法精神也使宪法知识深入人心,从而让文学院学生们更好地投入到学习、生活、工作之中,将自己培养成为更优秀的人,使文学院更加持续、稳定地发展。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校园,我们小学生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游戏厅等,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年龄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的同学爱打架或盗取别人的钱财。小小的年纪,就沾上了许多恶习。走出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我们这个阶段、我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因此,这的确应该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一、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准沉迷于网络。要充分地认识现代通讯和互联网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利弊,认识小学生热衷于交往和娱乐、沉湎于虚幻世界,给身心健康成长、给成就学业带来的不良影响。自觉不将通讯工具带进校园,纠正网络游戏、网上养宠、网上装备、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不乱抛乱扔,不准损坏公物。洁净的环境、完好的设施,能体现一个集体的精神面貌,也反映集体中的个体的文明素养水平。洁净的环境不能仅依靠打扫,完好的设施不能仅依靠装备,而要靠同学们的爱护。
三、不"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在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青少年犯罪中,消费观念和生活观念的变迁成为重要的诱因。一些学生一味在生活上互相攀比,比高档、用名牌,过度的高消费使他们产生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思想,得不到满足就去偷去抢,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
四、不要因为"相互之间磕磕碰碰,就出现打架斗殴"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而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我刚才所说的"义气用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总之,人,不可能自然而能变得优秀,是内力自我约束和外力强制作用所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同学都能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从而平安、健康、茁壮地成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依据,它不仅对公民权力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同时对国家权力的设置和行使进行了规范,它是保持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的根本规范。
《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公民权利是经过宪法确认的,而国家权力是人民通过的宪法所赋予的。其次,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目的。国家权力的设置是以公民权利为对象,以维护公民权利为目标的。再者,国家权力是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通过有组织的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国家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有维护公民权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当,又会侵害公民的正当权利。为了既发挥国家权力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权力行使不当造成对权利的侵害,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是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如果权力过于膨胀,权利则必然萎缩;权力空间过大,权利空间则必然狭小;反之,如果权利过于膨胀,没有足够的权力空间,导致无政府状态,社会失去秩序,最终损害的仍然是公民权利。因此,既要防止国家之权被滥用,侵犯公民之权,以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权被滥用,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